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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缪建华、唐天贞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沙坪坝区法轮功学员缪建华女士,被非法判七年零两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九龙坡区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唐天贞老太太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缪建华女士,重庆市沙坪坝特殊钢厂法轮功学员,居住在重庆沙坪坝区井口美丽阳光家园小区内,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多钟被井口派出所一行人,闯入家中非法抄家并绑架,劫持至沙坪坝青木关看守所继续关押构陷。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缪建华被重庆江北区法院非法开庭,走过场,然后把缪建华关在沙坪坝区青木关看守所。据悉,律师和缪建华的兄弟参加了庭审。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缪建华被重庆江北区法院冤判七年零两个月,罚款一万元。

重庆市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唐天贞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重庆市九龙坡区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唐天贞老太太,六月六日上午外出买菜被绑架关押,家属一直不被允许探视,唐天贞被非法秘密判刑入狱。十二月六日家属到华岩看守所给唐送衣物和钱时,被告知唐天贞在十二月五日转到重庆市女子监狱了,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以打着法律的幌子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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