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四十八岁的软件工程师谢蓉春与妻子徐丽娜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被国保警察入室绑架,九月份,被构陷到二道区法院。责任法官是刑事庭庭长赵俊峰。谢蓉春的律师多次到法院阅卷遭到刁难,法官赵俊峰要求律师到所在地司法局备案。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下午,律师从外地风尘仆仆赶到长春二道区法院,递交合法的辩护手续以及费尽周折办理的“备案审批表”,等了半个多小时,才见到刑事庭长赵俊峰。赵俊峰看到备案表后说,好,这次合格了,要求律师拿出证件又对比检查一遍。当律师问到这回可以阅卷了吧?赵俊峰却告诉律师,再回当地派出所办理本人“不炼法轮功的证明”,办不来就不能当辩护人。
这次是律师第四次到二道区法院,前几次法官赵俊峰都拿所谓“备案表”为借口刁难律师。律师所在地司法局开始表示,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不属于需要备案的类型,不给盖章。律师为了能上庭辩护,费尽周折终于办出来这个备案表,盖了两级司法局的红章,按理说要求提供“备案表”已经是违法了,这回竟然还要求律师办理“不炼法轮功的证明”,这种无理要求明明是在刁难。律师有无信仰那是他自己的事儿,与依法办理案件何相干?!赵俊峰对律师表示,可以按法律程序继续去投诉。
随后,律师与当地律协联系投诉,对方表示会处理。第二天律师又到长春市司法局律协投诉,接待的是刘庆丰,直接表示不受理,律师也曾去二道区监察委、中级法院信访办,结果都推诿。长春地区司法黑暗可见一斑。
在参与此案的各级公检法人员中,不乏有选择善良之人,也有心里知道法轮功学员没犯法,却无奈执行所谓上级命令,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当然也有明知迫害好人是在犯罪,仍在硬挺,以为背后有撑腰的。实际上办案“责任终身制”现在已落地执行,真到关键时刻,哪个领导会担责?自己做的事自己要承担的。
尤其现在网上公开的数据显示,至少有七十多法院院长副院长,六十多政法委书记,一百三十多公安局长副局长遭恶报,他们都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是他们迫害佛法修炼人而遭到报应的开始。
奉劝还执迷不悟的公检法人员,为自己为家人着想,看清时局,不要再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正在不断增加,这是正常人的选择。
长春市司法局律协 刘庆丰 电话0431-85805831
长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电话:0431-85803111
纪律投诉电话:0431-85802600
行政信息公开申请电话:0431-85804295 传真85805811
长春市二道区法院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233号,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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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蔡丽娟,分管审判监督、信访,曾任610主任。电话17643107002
马国宝 分管立案、法警。电话13843102111
纪检组长孟祥静,分管监察室、办公室。电话0431-88559472 88559504、17643107007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英,分管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电话17643107009
立案庭庭长吴定勇,电话0431-88559464 13943085557
刑事庭长赵俊峰,电话 0431-88559449 84612775 13596088838(主要参与者)
刑事副庭长王小波,电话0431-88559447 17643107026
刑庭法官王迪逊 电话0431-8855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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