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2018年11月29日上午,卢廷阁、黎雄兵两律师第四次来到会理县法院开庭,法院再次持续蓄意违法,无理阻止卢廷阁、黎雄兵两律师进入法庭;开庭期间审判长杨继兰突然给五位法轮功学员(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分配一位素不相识从未谋面的辩护律师!
五位法轮功学员不同意法官的私下突击安排,郑琼、罗继萍对审判长杨继兰说:“指派律师我们不认可。我们请得有律师,是你们不让他们进来。”杨继兰竟然说:“那你们请的律师我们也不认可。”
就这样,庭审在会理县法院的再次持续蓄意违法的情形下,再次取消,给案件当事人以及辩护律师造成巨大损失。此案系(2016)川3425刑初170号错误判决,重审开庭。
此前,2017年11月17日律师们为张惠琼、花晚霞、崔德利三位法轮功学员辩护,被会理县法院法官和法警违法剥夺辩护权、搜查搜身、殴打以及非法扣押公文包、电脑等工作物品;2018年8月16日再为这三名法轮功学员辩护,以及2018年10月26日非法庭审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五位法轮功学员,两律师也被会理县法院法官和法警违法剥夺辩护权以及禁止携带公文包、电脑等工作物品进入法庭。现在,2018年11月29日,是会理县法院对卢黎两律师连续蓄意实施的第4次相同违法行为!
2018年11月29日当天两位律师在法院大厅意外发现2017年11月17日殴打推搡卢廷阁、黎雄兵事件中的肇事法警李朋(公安出警警察告知),律师随后电话报警,公安警察出警到场要求会理县法院将肇事法警交出来。在公安警察的主持下两律师进行了辨认指证,两律师再次要求公安部门启动调查讯问程序,依法公正查处殴打律师的法警。
两律师认为,会理县法院院长杨鲁坡、分管刑事业务的副院长罗文对会理县法院持续、蓄意、有组织、有预案的系列违法行为负有领导监督不力以及纵容、袒护和包庇责任,构成滥权渎职。当天再向相关部门控告,请求依法查处并敦促纠正违法行为。
1、2018年11月29日8:50左右,卢廷阁黎雄兵律师准时来到法院,接受了法警们所要求的随身物品及人身安全检查,并递上证件进行了法院来访人员登记。经过安检后,看见合议庭的两名女性工作人员(书记员或法官)站在律师的左前方通往二楼审判法庭的一楼通道口,两名律师朝她们的方向走过去径直前往审判法庭,这时四五名法警突然阻挡在律师面前并伸手拦截两律师,声称因为律师携带了公文包所以不得进入法庭,要求律师交出随身公文包。律师认为,公文包内装有出庭辩护所需的纸笔、案卷、法律法规以及电脑等工作物品,律师依法通过安全检查后禁止律师携带公文包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法警滥用职权。原定的当天庭审,是上次10月26日法院同样情形违法进而擅自取消开庭之后的重新开庭。
最终,两律师未获法警准许进入法庭,未能出庭参加庭审辩护。
2、2018年10月26日上午8时50分,卢廷阁、黎雄兵来到会理县法院开庭,与公诉人易昌桥一起顺次接受安全检查后先后进入一楼大厅。可是,一位穿工作制服未佩标警号的不明身份人员唯独对两律师进行特别拍摄,两律师提出异议后,法院法警队叶队长及在场的其他十多名法警仍然未予制止,故意放任和纵容不明人员的私自拍摄,挑衅和干扰律师正常履职。
通过安全检查后,两律师从一楼法警队门口通道上路前往二楼审判法庭时,突然被四名法警拦住:“不许携带公文包,否则不得进入法庭。”
当天开庭的案件,系2016年12月29日会理县法院所作出的(2016)川3425刑初170号错误判决重审开庭。该错误判决2017年5月8日被凉山州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会理县法院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在正常通过安全检查后无故禁止律师携带装有案卷、法律书籍以及其它案件资料工作物品的公文包进入法庭,故意刁难律师,导致律师无法履职。
3、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卢廷阁黎雄兵来到会理县法院开庭。通过法院大楼一楼的安全检查进入大厅后,法警队多个警察以两律师携带了公文包和工作电脑“危害法庭安全”为由阻止两律师前往审判法庭。两律师提出异议,电脑里存有案卷证据、参考资料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开庭所需的基本文件,法院禁止律师携带电脑和公文包进入法庭开庭没有法律依据,也妨害律师履行职务侵害律师正当权利。
经交涉,法警、法官经汇报请示相关领导后仍然拒绝改正错误,继续阻止两律师出庭辩护。两律师远道而来,专程出席开庭的工作计划被迫终止和取消。
当天开庭的案件,系2017年12月29日会理县法院所作出的(2017)川3425刑初135号错误判决重审开庭。该错误判决2018年4月19日被凉山州中级法院认定会理县法院违法剥夺当事人的正当诉讼权利,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以上两宗会理县法院的错误判决,均是黎雄兵、卢廷阁两律师代理上诉,据理力争指出会理县法院的违法不公,因而得到上级法院凉山州中级法院的认可和支持,最终撤销原判要求会理县法院重新审理。可是,参加重审过程中,遭遇会理县法院的滥权渎职和故意刁难!
4、2017年11月17日上午九时许,卢廷阁黎雄兵与山东的熊冬梅律师一行三人来到会理县法院二楼的第九审判庭准备开庭。随后,该院的邱云法官走进法庭,看见辩护律师桌面上的笔记本电脑、公文包,突然要求所有辩护律师将电脑、公文包交给法警,不得带入法庭。还没等律师回应,“我说了算!”邱云法官雷霆大作,野蛮而粗暴地走出了法庭。
律师提出异议,开庭所需文件案卷均存在电脑中,交出电脑将无法进行开庭辩护工作,不同意交出电脑。后来,审判长杨继兰法官进入法庭说:“邱云法官的意思就是合议庭的意思。”当天的开庭被法官取消。辩护律师走下楼梯离开法庭时,还遭法警推搡、殴打,卢廷阁律师因此被送入会理县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紧急救治。
在违法禁止律师携带庭审资料、任意取消开庭安排、暴力推搡殴打律师之后,更为恶劣的是——会理县法院还调集十多名法警对黎雄兵、卢廷阁、熊冬梅三律师强制进行人身搜查,内衣、外套、钱包、身份证、电脑、手机、U盘、案卷、参考资料、法律法规等无一放过,并将正常履职需要的工作物品电脑、手机、U盘、案卷、参考资料、以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强行扣押。
依据刑事诉讼法:法官仅能针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人并报经院长批准后,方能实施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公民的强制搜查措施仅能由侦查机关执行,且须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隐匿罪证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处所实施;民事诉讼中,也仅是执行程序中针对隐匿财产的行为人,法院可依法实施搜查。2006年7月26日最高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非法搜查,或者非法搜查3人次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会理县法院为了掩盖两个错误判决案件:(2017)川3425刑初135号、以及之前的(2016)川3425刑初170号刑事判决(经黎雄兵律师卢廷阁律师代理上诉至凉山州中级法院,均被中院撤销原判,发回会理县法院重新审判),不惜连续四次违法阻止律师履职。律师以会理县法院院长杨鲁坡、副院长罗文在案件审判负有领导监督不力以及纵容、袒护和包庇责任,滥权渎职和保障律师权利等方面,持续蓄意违法,袒护个别法官的恶行,我行我素不思悔改等,已经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助长和滋生司法腐败!再次向相关部门提起控告,请求依法查处并敦促纠正违法行为。
案件回放
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五位老人都曾身患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她们在社会上、家庭中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一身病痛不翼而飞。然而十九年前,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五位老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到多次的迫害。
2016年1月30日,沈佳凤、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因在云甸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警察绑架。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五位老人的材料,两次被检察院退回,国保为了达到对老人们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断拼凑材料,将现场收到的材料数量翻了一番,他们还把五位老人家床头、墙壁、门上贴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常念大法好,天赐洪福保平安”的条幅、日历等撕下来拼凑构陷材料。
2016年9月27日下午和28日上午,会理县法院开庭,来自北京、成都、西昌的五位律师当庭为她们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五位老人也要求无罪释放她们。2016年12月29日,会理县法院分别对五位老人进行冤判:每人处一万元罚金,马凌仙被判一年零四个月;沈佳凤判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罗继平、董秀琼、郑琼被判一年。五位老人修炼法轮功,符合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讲事情真相,本是应该鼓励的行为,当然无罪,于是她们上诉到凉山州中院。
2017年5月27日5月27日上午九点半,五位老太太接到中院《刑事裁定书》,本案因事实不清,经合议裁定:一、撤销会理县法院(2016)川3425刑初170号刑事判决;二、发回会理县法院重新审判。
2017年11月17日上午九点,会理县法院对花晚霞、崔德利、张惠琼三位老太太非法开庭,她们的律师卢廷阁、熊冬梅、黎雄兵进入法庭,法官邱云要求三位律师将电脑、公文包等交给法警(法律上没有这些规定)。三位律师因开庭文件、案卷均存放在电脑中,无法履行辩护职责,不同意将电脑交给法警,邱云法官说:“在这里我说了算,既然这样就取消开庭!”法官、公诉人离开法庭,随后三律师也离开法庭,下楼时,法警听到黎律师要控告邱云的违法行为,于是推搡黎律师。卢律师试图拍摄法警的推搡行为,卢律师随即被一群法警拖入办公室,并遭到法警殴打。目睹卢律师的遭遇,熊律师、黎律师向审判长杨继兰、审判员邱云提出抗议,要求制止、纠正法警粗暴违法侵害律师权益的行为。邱云说:“你们等着!一个一个的来!”随即,熊律师、黎律师被法警带入办公室,被强制搜查,扣押了他们的办公电脑、手机和U盘等随身电子设备,黎律师公文包内的司法文书、法律法规等文件资料,均被扣押。
在律师刚刚被打还没有恢复健康、所有的办公设备均被无理扣押不还的情况下,会理县法院急匆匆通知开庭。2017年11月30日,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邱云进行非法庭审,对张惠琼、花晚霞、崔德利三位老太太,说:“今天给你们三个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三位老太太都说:“我不要!我请的有律师。”三个法律援助律师都站起来,离开了法庭。随后对崔德利非法判刑三年,对花晚霞、张惠琼分别判刑三年零三个月。三位老太太不承认非法判决,已经向中院上诉。
2018年4月19日,凉山州中级法院终审裁定:撤销四川省会理县法院(2017)川3425刑初135号刑事判决书,撤销了对法轮功学员花晚霞、张惠琼、崔德利的判刑,发回会理县法院重审。
此后,2018年10月26日,会理县法院再一次非法开庭,由于律师辩护过程受到了阻挠、抗议,而取消了开庭。11月29日是会理县法院第三次进行非法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