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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关押至少十四名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位于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非法关押至少十四名女法轮功学员。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院内,而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多名男性法轮功学员。

第四看守所所内有十八个监舍都在同一层,分为一监区、二监区、三监区,每监区又分:101——106、201——206、301——306,每个屋子都有一位或多位法轮功学员。

屋内东南西北有四个监控摄像头,中间还有一个球形旋转的摄像仪,时刻监视着屋内每个人的一举一动。

正常屋内能住下十八个人,现在很多屋子里住三十五、六人,晚上睡觉都要“立刀鱼”(就是不能平躺,只能侧身躺,是一种惩罚手段),并且还要夜晚“值班”,从晚上就寝8:30——凌晨6:00,值四个班,两三小时一班,按屋内人平分,因此睡觉时,地上有八、九个人走来走去,使睡觉的人难以入睡,而且半夜还要起床值班,在地上走,不让上床。

吃饭时,排队领板凳,领到后放下,再排队领馒头、再排队领汤、要在屋子里转三个圈,才能吃上饭,时常饭菜都是凉的,领饭时,还得必须说:“谢谢管教、谢谢大姐(打饭人员)。”

每天警察强迫背监规、强迫做操、强迫坐板(还得坐直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

目前得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王金香、丛楠、李晶(305室)、赵秋悅、杨培霞、吴雅男(202室)、赵旭、周秀芝、王秀英、王洪燕、尹阿力(106室)、姚常丽(304室)、李猷和她母亲夏桂珍等不知名字的法轮功学员。有时法轮功学员会被调换监舍,但是不能相互沟通。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金燕、王洪艳、车平平、陈彦华被送到榆树市非法关押。

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被非法秘密开庭,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送往长春市女子监狱。之前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已经诬判后,送到长春市女子监狱。

第四看守所和非法关押男法轮功学员的第二看守所在一处位置。目前第二看守所也非法关押多名男法轮功学员,有:谢蓉春、史兴家(梅河市)、王新英、杜河、王恩国等人。还有部分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第三看守所。

长春第四看守所:
电话:0431-84162707、0431-8416270530
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所长 刘英久:15904403329
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第二看守所院内)邮编130062
电话:043184162707、043184162705
副所长:刘英久 15904403329
副所长:王毅洪
政委:李宝林 0431-84162702、15904403344
科长:李杰、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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