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凉山州会理县法轮功学员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五位老太太,被冤判后上诉,中级法院撤销刑事判决,发回会理县法院重新审判。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面临第三次非法开庭。此前两次开庭,由于律师辩护受到阻挠,抗议而取消开庭。
五位老太太都曾身患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她们在社会上、家庭中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一身病痛不翼而飞。然而十九年前,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五位老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到多次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郑琼、罗继萍、马凌仙、董秀琼、沈佳凤在云甸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警察绑架。会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五位老人的材料,两次被检察院退回,国保为了达到对老人们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断拼凑材料,将现场收到的材料数量翻了一番,他们还把五位老人家床头、墙壁、门上贴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常念大法好,天赐洪福保平安”的条幅、日历等撕下来拼凑构陷材料。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八日,五位老太太在会理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来自北京、成都、西昌的五位律师当庭为她们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五位老人也要求无罪释放她们。律师们指出,五位老人修炼法轮功后,她们曾经身患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她们按真、善、忍做人,提高了自己道德品质。她们把修炼人身心健康舒畅告诉给父老乡亲,让大家分享修炼法轮功的好处;她们把被迫害十七年的真相告诉乡亲,还公民的知情权。她们是在实践《宪法》,维护《宪法》,不但没有犯罪,而且还有功于国。
当公诉人污蔑五位老人散发的资料的性质时,律师们要求呈上当天收到的资料,其中有《真相》、《明白》、《希望》、《天赐洪福》、《世纪大审判》、《全国起诉江泽民》等资料。律师们当庭读了里面的文章,如:《最高检察院:起诉和举报是你的权利》、《控告江泽民受宪法保护》、《用良知帮助我们自己》、《找回“忠孝礼义”的内涵》、《善良,生命的路标》、《千金良方–德》等。律师质问:这些都是教人向善的内容,难道是邪的吗?公诉人无言以对。
次日,会理县法院分别对五位老人进行冤判:每人处一万元罚金,马凌仙被判一年零四个月;沈佳凤判一年,缓期一年执行;罗继平、董秀琼、郑琼被判一年。五位老人上诉到凉山州中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五位老太太接到中院《刑事裁定书》,本案因事实不清,经合议裁定:一、撤销会理县法院(2016)川3425刑初170号刑事判决;二、发回会理县法院重新审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九时许,黎雄兵、卢廷阁与熊冬梅律师一行三人来到会理县法院二楼的第九审判庭准备开庭。随后,该院的邱云法官走进法庭,看见辩护律师桌面上的笔记本电脑、公文包,突然要求所有辩护律师将电脑、公文包交给法警,不得带入法庭。律师提出异议,开庭所需文件案卷均存在电脑中,交出电脑将无法进行开庭辩护工作,不同意交出电脑。邱云粗暴地说:“在这里我说了算!既然这样,就取消开庭!”然后离开了法庭。三位律师离开法庭下楼梯时,还遭法警推搡、殴打,卢廷阁律师因此被送入会理县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紧急救治。
理县法院违法阻止律师履职,非法剥夺律师辩护权,其随后任性妄为作出的(2017)川3425刑初135号错误判决,经黎雄兵、卢廷阁俩律师代理上诉至凉山州中级法院,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凉山州中级法院认定会理县法院严重程序违法,剥夺当事人的正当诉讼权利,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五位老人又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开庭。两位律师当天上午八时五十分来到会理县法院,与公诉人易昌桥一起顺次接受安全检查后,先后进入一楼大厅。可是,一个身穿工作制服却未佩标警号的人唯独对两位律师进行特别拍摄,俩律师提出异议后,法院法警队叶队长及在场的其他十多名法警仍然未予制止,故意放任和纵容不明人员的私自拍摄、挑衅和干扰律师正常履职。
通过安全检查后,俩律师从一楼法警队门口通道上楼,前往二楼审判法庭时,突然被四名法警拦住:“不许携带公文包,否则不得进入法庭”。会理县法院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在正常通过安全检查后非法禁止律师携带装有案卷、法律书籍以及其它案件资料工作物品的公文包进入法庭,故意刁难律师,导致律师无法履职。
现在,法院又通知律师和五位老太太,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九点在县法院非法开庭,律师说:如果再违法阻挠律师正常履职,将继续控告,并责成会理法院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