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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中级法院维持对周发明的冤判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绵阳市中级法院于十一月十四日对法轮功学员周发明非法维持三年冤判,周发明随时可能会被送入监狱。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周发明在公园散步,与一位长者闲聊,被穿着便衣的警察绑架。

警察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其绑架到看守所关押,家人于两天后才知道此事,随后找到派出所。警察以周发明在同年四月一日到古井镇讲真相被举报走脱为由绑架了他,在关押到看守所的二十四小时内未通知家人,并在没人在家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掠走周发明用于学法的书籍和一些资料。

家人找到派出所,起诉派出所的人程序违法。他们随后才补交了一份通知书,由一个开包子店的人转交,让家人自己去取。此做法荒唐、可笑,却被他们视为有效的借口。为公检法的人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然而在中国大陆,却时有发生。

周发明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家人多次找到公检法的人,要求无罪释放周发明,在这过程中,国保还利用周发明母亲对儿子的思念诱骗老人到公安局的二楼会见,说要给她一个说理的机会,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给老人开庭。陪同的家人在知道国保的阴谋后,立即制止了此可笑的行为。

他们怕见到周发明的家人,随后非法剥夺了其家人的正常上访的权利,把他们拦在大门外,不让到公安局去说理。

家人多次找到公检法的人劝善,他们还是执迷不悟,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对周发明进行了非法开庭,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周发明讲了自己修法轮大法的美好,并说明自己无罪。家人在辩护书上签下了“无罪释放”的字样。

然而法院最终还是不依法办事,以权压法,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对周发明进行非法判刑三年。

周发明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左右向中院提交了上诉书,家人于九月二十三日才了解到,中院以周发明签字认罪为由,做不开庭打算。家人聘请的律师于十月三十一日赶到中院与法官交谈,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决,并且递交了辩护书。法官何正玲以时间不充足为由,打算不开庭。家人也向法官讲述了周发明学法轮大法的身心变化,希望能够无罪释放周发明,并随后给法官邮寄了一份真相信。

然而中院最终没有依法办事,以权压法、于十一月十四日对周发明下达了判决书,决定维持原判。

家人于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到看守所给周发明送去了钱物,会见了十五分钟。周发明随时可能会被送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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