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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女青年郑枫再次被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浙江省宁波市二十五岁的法轮功女学员郑枫,二零一八年十月被中共人员无理带走,因郑枫不配合洗脑,有家不能回。

郑枫的妈妈余志英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多次被绑架,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浙江省女子监狱。

郑枫毕业于浙江传媒学院广编系,二零一四年底,她仅因向他人分享从台湾带回来的、内容不同于国内报道的报纸,就被大学校园派出所非法拘留十日,之后在校内的正常生活、学习受到破坏,被要求和“指定同学”居住,受到监视,在省和户籍所在地610参与下,多次被要求和校领导谈话与被迫写“思想报告”,校领导与教师也被迫承受压力。

二零一七年,郑枫户籍所在地宁波市镇海区610、公安局称郑枫在国内互联网上发布关于法轮功真相被转发达一定数量和拥有一定“粉丝”,于九月八日晚十一点非法入门绑架郑枫,并关押于宁波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郑枫被所谓“取保候审”。据悉,此案已移交镇海区检察院。在此期间,郑枫被送至洗脑班且遭遇省610洗脑人员王淼无理性洗脑,并强迫她放弃信仰。镇海区公安局610多次施压性找她谈话(如强迫其放弃信仰等),二零一八年十月再次将郑枫无理由带走,因郑枫不配合洗脑,有家不能回。

在过去四年中,郑枫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被非法禁止持护照并中断留学计划,她在银行和国企的工作也因当地610骚扰而被破坏性中断。其父为银行行长,因惧怕中共,尽管内心爱女儿,看着中共不法人员对女儿的伤害,却无可奈何。

郑枫内心非常清楚,孰善孰恶,坚守真理。让更多的人守护善良,是她的心愿和责任。郑枫内心对公检法人员的态度在随着对法轮大法法理的认识升华而转变着,她不恨不怨,因为她知道,修炼人没有敌人,只有需要聆听真相的人。她希望宁波市镇海区相关人员不要再迫害法轮功学员。

主要责任人:
镇海区公安局民警王志山、严凯(男);
镇海区国保大队长柴亚玲(女,此人参与迫害十多年)13506842600/0574-86635890
镇海区公安局钱大队长13806636011
镇海区610胡主任(男,此人主要参与迫害)15888109966

参与审理构陷郑枫案件的还包括镇海区副区长兼政法委 李副区长(男)
镇海区检察院检察官 裘婷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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