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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8名立法会议员联署声明 呼吁保障法轮功学员人权自由

【明慧网2000年12月12日】18名香港立法会议员最近发表联署声明,对大陆镇压法轮功提出异议,并呼吁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尊重和保障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自由。香港法轮功学员对此表示由衷感谢,并在12月10日的世界人权日活动中宣读议员的声明和学员的感谢信。

立法委员联署声明及法轮功学员感谢信全文如下:

立法会议员联署声明
保障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自由
11/30/2000

宗教、信仰、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是基本的人权。本港法轮功学员的宗教、信仰、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应得到《基本法》的保障,学员有公开宣传、举行及参加法轮功活动的自由。

故此,我们对近期法轮功学员在本港的活动受到压力及限制,深表关注。我们重申,在“一国两制”之下的香港,法轮功学员的权利应得到尊重,政府亦有责任保障他们的自由。

此外,对于中央政府在内地对法轮功学员所施加的镇压,我们不能苟同,因此我们呼吁中央政府尊重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和自由,令他们在国内也可以自由活动。

联署议员(按笔划次序排列):
何秀兰 何俊仁 李卓人 李柱铭 李华明 张文光
涂谨申 麦国风 陈伟业 梁耀忠 单仲偕 黄成智
杨 森 郑家富 刘千石 司徒华 刘慧卿 罗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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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

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下,18名香港立法会议员本着正义良知,发出保障法轮功学员人权自由的呼吁,香港法轮功学员由衷地感谢,并诚挚地祝愿他们拥有美好的未来。

法轮大法香港修炼者
200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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