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山东法轮功学员陈慧霞于2018年9月初被石家庄裕华法院被非法判三年半。
陈慧霞于2018年1月4日上午10点在石家庄裕华法院被非法庭审,过程持续约一个半小时。
陈慧霞于2016年6月3日在河北石家庄被国安绑架,曾在一个地方被绑在铁椅子上达一个月,然后于2016年7月15日,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至今,当局一直不准她与家人见面或通话。
2017年5月12日,陈慧霞被非法开庭审理,但因律师力证所谓证据是由酷刑所得而被迫休庭至今。两次庭审法院都只给家属不到24小时通知。当地公安至今非法扣押陈慧霞价值十多万元的财物拒绝归还。
2018年9月初,陈慧霞被裕华法院非法宣判3年半。陈慧霞不服上诉,诉状是一审法官守着补写,两个法官在身边一直催,只能草草了事。
律师于10月26日再次去看守所看了陈慧霞,帮她写了补充上诉状交到法院,回来后至今打不通电话,联系不上承办法官,结果仍未得知。
陈慧霞上诉案在石家庄中级法院的承办法官:王峰:0311-8518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