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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嫩江县王洪霞、于桂荣再次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嫩江县九三农垦局荣军农场法轮功学员王洪霞被非法判刑六年,局直法轮功学员于桂荣(七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人都已经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王洪霞被非法关押在第十一监区。

王洪霞、于桂荣2018年4月17日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跟踪,于4月18日在于桂荣家被嫩江县公安局不法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齐齐哈尔第二女子看守所。在5月份,于桂荣老太太腿摔断,女儿交一万元押金接回九三住院治疗,出院在家恢复期间,腿上还打着钢钉,就被强迫送去监狱迫害。

这是王洪霞、于桂荣两人第二次同时遭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2009年6月,她们两人被绑架,于桂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王洪霞当时也被非法判刑六年。

2009年6月23日下午,于桂荣与王洪霞在九三局(公安局局长刘国库家楼道内, 听说其家有监控)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当天下午1点左右,九三局恶警到于桂荣家非法抄家,并将她老伴绑架;同一时间,九三局公安局又伙同荣军农场公安局到王洪霞的父母家非法抄家,这群恶警进屋什么也没说,到处乱翻,两家的电脑、打印机、光盘、影碟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

王洪霞、于桂荣被非法拘留五个多月后,2009年12月初,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任何有效的司法审判程序,被诬判6年和3年,并在半夜二时左右被送往臭名昭著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加以迫害。

王洪霞,1971年4月出生,娘家人修炼法轮功,是当地出名的好人家。九六年大弟弟王洪斌在大连做汽车维修工作期间,接触了法轮大法,接着小弟弟王洪峰也开始学炼。哥俩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不仅身体健康了,对父母也更加孝敬。哥哥正直善良、诚恳敬业,小弟节俭朴实、为人厚道。王洪霞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看人家炼法轮功的人多好啊!”街坊邻居以前常这样夸赞王家的人。

中共打压法轮功十多年来,王家聚少离多,王洪斌二零零零年起被中共人员三次投入劳教所酷刑洗脑,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妻子刘俊鹭二零零一年被大连公安抓走、非法判刑十二年,一只胳膊被辽宁省女子监狱恶人殴打致残。王洪峰二零零一年八月与嫂子同时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九年。王洪霞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六年,今年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六年。这一切,仅仅因为他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关于王洪霞一家遭受的迫害,请看明慧网报道《黑龙江嫩江县一个家庭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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