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郑文芹
简介:
388、郑文芹(Zheng,Wenqin),女 ,42岁,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文工团会计。家住肇源镇。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后被本县公安机关传唤、恐吓强迫说出去省政府上访是谁通知的,然后被强行办了九天的所谓“洗脑班”。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进京和平上访,在天安门前被本县人员截回,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3天(期间被纪检委开除党籍)后又转到拘留所非法关押55天。最后被县“610”的韩凤祥勒索1000元的所谓保金才将郑文琴放回,工资停发。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二日,因去一功友家被兴安派出所抓去,打骂后,由公安机关非法拘留15天,后无任何理由收容三个月。因到期不放,郑文琴绝食抗议,并要求无罪释放,之后又加期两个月,九月五日才放回。这期间单位只给300元生活费。十月监察局开除郑文琴的公职让郑文琴签字,郑文琴坚决不同意,便强行开除了郑文琴的公职。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郑文琴再次进京和平上访,被本县公安机关带回关押在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送往哈尔滨省戒毒所。由于绝食抗议被强迫灌食迫害,导致体弱,戒毒所不收又被押回本县非法拘留强行洗脑,于三月二十五日放回。这期间工资停发。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进京证法,在天安门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强行抓上警车送前门公安分局。因拒绝照相、登记被恶警拳打脚踢,送到密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七天,绝食抗议七天,被肇源县政保大队的韩凤祥等人带回。因绝食体弱要送去医院强行治疗,郑文琴坚决不配合,要求无罪释放,被当场释放。派出所及单位的人经常以看护为名骚扰,并决定等过了危险期再带走,无奈被迫流离失所。在三月二十五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期间只发给郑文琴三个月的生活费,每月240元。自九九年十一月至今合计只发给郑文琴生活费1020元。
2002年5月11日,郑文芹与大法弟子冯金波在大庆被恶警绑架至萨尔图区公安分局,被上大挂等刑讯逼供三天后,由肇源县公安局政保大队领回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四天后转至肇源县看守所。期间郑文芹始终以绝食抗议迫害。在肇源县看守所三天后(2002年5月22日)因被强行暴力灌食导致死亡。
郑生命垂危时,肇源县看守所通知家属与单位,可恶警却不让家人与其相见,抢救无效死亡。一个多小时后,才让家人看到死去的郑文芹。见郑身体多处红肿淤紫,法医解剖结果为所谓缺氧而死。当家人质问死者身上多处淤伤分明是酷刑迫害致死时,肇源县看守所竟推说它们未打郑文芹,而是大庆萨尔图公安分局打的。
家人拒绝在火化书上签字而坚持核查案情,恶警却在死者单位签字的情况下将其火化。
黑龙江省疑被摘取人体器官致死法轮功学员案例
大庆地区: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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