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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面临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巴州区法院,法院已经决定将于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今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先生,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法轮功使亿万人身心健康、净化人类灵魂、使人类道德回升,当年中共全国人大组织的调查结论是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事务的副厅长坐镇巴中,调集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国保警察部署迫害巴中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行动。在有巴中市副市长兼巴中市公安局长荣全、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巴州区副区长兼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和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公安局长等参加的绑架协调会议上,这名副厅级官员指定由巴中市公安局局长荣全和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负责指挥调度,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具体安排制订了按人员人头分小组绑架的行动计划。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巴中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兴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张明朗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取保候审。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

当日上午十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他们是: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八人进屋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经书一百四十五本、法像四个、播放器四个、手机四部、DVD1台、现金一千三百六十元、共计一百四十五项。

当日下午三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五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五个特警,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手机三部、光碟和U盘等二十八个、法像二个、大法经书一套(四十五本)及其他经书共一百七十本、真相币三百一十元和大法资料等。刘云坤、李善勇等三人关押三十五天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巴州区法院已经决定将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起诉书声称被告人利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犯罪事实清楚,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比如召集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开会宣布废止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比如司法人员为什么听命于当事人真正就停止执行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起诉书中只是罗列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实名起诉江泽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倾诉法轮功被迫害的冤屈这些表达法轮功信仰的现象。而这些跟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根本就不沾边。

起诉书声称“证据确实、充分” ,却没有指出真正能够起到破坏法律实施证据,比如废止某一条法律、法规的具有绝对权威的命令。起诉书罗列了巴州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抄家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抢夺来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资料、光盘、U盘、印有法轮功真相短语的人们币等私人财物。而这些所谓“证据”怎么能够、是怎么样破坏法律实施的,起诉书只字未提。

中共自建政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单位和人员:

四川省公安厅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巴中市政法委书记:侯中文
巴中市副市长、巴中市公安局局长:荣 全
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
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 13608244080
巴州区国保大队长:魏东斌 13980299589 0827-5223661、5233554、2630559
巴州区国保副大队长:杨宗才 13608240385
巴州区国保队长:唐斌 13981688636
巴州区国保警察:李亦秋 13649072550。
警察刘光远、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刘敏等
李红担任本案检察官
蒲升元担任本案主审法官

相关责任人和电话号码: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615号 邮编:636000
电话/传真:0827-5818406 0827-5818506 0827-5818511 0827-5818103
徐锋 巴州区法院院长
王建鹏 巴州区法院副院长
吴向阳 巴州区法院副院长
杨蓉 巴州区法院副院长
周炳刚 巴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董晓晴 巴州区法院纪检组组长
扈 拯 巴州区法院机关党委书记
李放碌 巴州区法院审判长
王兴平 巴州区检察院检察长

四川省巴中市法院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4号 邮编:636000
电话传真:0827-5817809 5817906 5817908 5280995 5266517 0827-12368
院长 徐文昌
副院长 李长霖
副院长 文达
副院长 杨上宇
副院长 何齐
政治部主任 陈刚
纪检组长 彭俊
执行局局长 杜江
机关书记 高隆琼
办公室负责人 向波
办公室副主任 李霞
审判监督庭 庭长黄晓东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邹清
立案庭庭长 李晓云
副庭长 肖强

巴中市政法委
朱冬 巴中市政法委书记、巴中市政协主席 13881698200 0827-5281961

巴中市公安局
地址:巴中市滨河北路中段33号 邮政编码:636000
办公室电话:0827-5267632;传真:5260523;电子邮箱:bzsgajbgs@126.com
政治部0827-5338680
纪委 0827-5555500
值班电话:0827-5260520
巴中市公安局局长 副市长 荣全
巴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马良辉

巴中市看守所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插旗山路(后河桥)
值班电话:0827-2133922
所长 罗朝伦
政委 王思全
副所长 李芙蓉
支部副书记 王国富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文庙街119号
电话: 0827-5223661
张伟 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区长 13608244080
索国勇 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副大队长13980296610 18981655888
张翼 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18778779226 1377877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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