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中共政法委在迫害法轮功中罪恶累累,遭受的恶报也非常之多。中国大陆中共网站公开通报的就有六十几个中共政法委正、副书记相继落马,其中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级的、省部级的、厅局级的中共官员相继落马。
(接前文)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辽宁省中共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零一七年十月,重庆市中共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何挺。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二零一五年四月,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黔东南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级)王家黔(副厅级)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据江苏盐城市纪委网站消息,建湖县政法委副书记梁金勇,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
二零一六年四月,河南省安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郭法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提起公诉。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山西吕梁市中共政法委书记李良森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二零一五年三月,山东省滕州市政法委书记、政法系统党委书记彭庆国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湖南省株洲市政法委书记谢清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山西省壶关县政法委书记牛安林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据贵州省毕节市纪委消息:经七星关区委批准,七星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禁毒办主任周健周健,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京山县中共政法委书记徐伏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据湖北省荆门市纪委消息:近期,经荆门市委批准,荆门市纪委对京山县中共政法委原书记徐伏安开除党籍和公职。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俊。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河北省三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刘宝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河南省商丘市中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杜志强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中共政法委书记余金武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河南省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吴天君,被判十一年,没收一百万财产。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政法委书记李树林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江西省九江市中共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程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九江市纪委已将程文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零一五年七月,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中共政法委书记张红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二零一五年二月,湖南省岳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韩建国因涉嫌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四川省广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礼忠,以涉嫌受贿罪,依法逮捕。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广东省广州市原中共政法委书记吴沙。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沙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广东省韶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张志才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立案审查。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河南省中共政法委副书记徐合民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二零一七年四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孟繁有(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后,移送通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零一五年五月,江苏省盱眙县中共政法委书记花纯艳,男, 因受贿罪、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湖南省怀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厅级)易贵长,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广东省阳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冯桂雄(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零一八年二月,山西省阳泉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湜洲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艳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甘肃省庆阳市中共政法委书记秦华,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二零一八年九月,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一八年六月,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振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四日,广东省湛江市中共政法委书记陈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广东省江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邹家军涉嫌受贿一案被起诉。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湖南省永州市中共政法委副书记陈军中,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被立案侦查。
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广东省深圳市中共政法委副书记李华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云南省红河州中共政法委书记和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需要指出的是,中共邪党的所谓“组织调查”、“依法判处”不过是黑帮内斗,中共的法院也是被政法委操纵迫害好人的工具,中共的纪检和公检法等部门都是邪党黑帮的打手,没有任何的正义性和合法性可言。这些政法委正副书记们相继被惩处,可以说是作茧自缚,是“请君入瓮”一样的自作自受。在无官不贪的中共官场,这些政法委人员被以“反贪”的名义查处,表面上是因为他们贪腐,但根本原因是他们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而遭到天谴和恶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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