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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优秀公务员黄斌被非法开除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法轮功学员黄斌,男,现年五十一岁,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二零零六年至今,历任重庆市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业务科科长、经济运行科科长、企业服务科科长。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二年间,黄斌连续五年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北碚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从黄斌居住的小区车库将他绑架到洗脑班,并非法强行抄家,抢走家中财物、他本人及妻子的多台电脑、手机等。后又以黄斌帮其他法轮功学员提供电脑维修、购买电脑、安装软件、拷贝大法书籍为借口,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晚非法将他关押到北碚区看守所。

黄斌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始终心平气和、堂堂正正的与警察交谈讲真相,如实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二十二年来身心健康、勤奋学习、敬业工作、廉洁自律的经历。警察、检察官每次做笔录,他都要求明确写上以下三项内容:一是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明确界定法轮功是×教;二是从实际行为上看,法轮功教其学员修炼真、善、忍,教人重德向善,不是邪教;三是江泽民推行腐败治国,嫉妒法轮功创始人的高洁品行,利用其总书记权力,伙同曾庆红、罗干、周永康、薄熙来之流诬陷、诽谤法轮功,蒙蔽误导不明真相的人们仇视以真、善、忍为根本的法轮大法,并残酷迫害坚持法轮功的修炼人,这才是真正的邪恶。

黄斌被非法关押三十八天后,北碚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予逮捕决定。黄斌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深夜走出了北碚区看守所。

北碚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继续滥用职权,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违法对黄斌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中共重庆市委第四巡视组向北碚区委反馈巡视情况,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信仰自由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反而以“执纪问责乏力”为由,督促北碚区政府从重处理黄斌。在市、区层层施压下,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北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出了开除黄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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