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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迫害离世 辽宁丹东市张明近日被构陷到检察院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张明,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近日被公安构陷到检察院。张明的妻子修金秋于2013年11月在经历了数次被绑架关押折磨后,被迫害去世。

张明今年已经60岁了,原在东港市中行工作,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从2005年开始就被迫买断工龄,第二份工作是在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做了半年不到就被丹东市政法委直接下令开除。张明一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2018年6月29日,张明与法轮功学员李全臣在丹东宽甸路上被交通巡警以查酒驾为由从车上搜到了法轮功真相资料,随后被绑架。家中在无人情况下被抄,大量私人物品被掠走,被非法关押于宽甸看守所至今已3个多月。

在非法关押期间,宽甸国保警察王金海多次对张明进行非法审讯,威逼利诱,诱骗张明签字。在此期间张明被迫害的血压极高到200 低压140,心率过速,家属多次向相关部门阐述实情及张明被冤事实,要求依法办案立即释放张明。

张明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宽甸公安局、检察院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7月12日非法对张明实施逮捕。宽甸公安妄图继续罗织罪名,在八月份责令东港市(张明老家)警察调查张明家属,以调查房产普查户口为由,反复询问张明老父的房子。家属感到奇怪,因当地政府并没有普查户口房产这一行动。后警方自我招认,直接问张明老父是否炼法轮功,张明父亲已经90多岁,生活不能自理,言语不清,耳朵失聪,中共警察竟然连90多岁的老人都不放过,令邻里家属愤慨。

相关办案人员在明知张明没有违法犯罪是被冤枉的情况下,依然将其钩陷到检察院。宽甸公检部门相关人员已构成严重违法犯罪。宽甸公安局国保警察王金海、高勇、宽甸公安局局长肖联滨策划、制造对张明的迫害,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张明的妻子修金秋,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因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遭人构陷举报,被非法抓捕到丹东临江派出所。丹东国保带三个警察又将张明从工作单位将其绑架,后与丹东临江派出所警察,闯入修金秋女儿单位将其非法抓捕。修金秋遭丹东市振兴区临江派出所警察暴力绑架、坐铁椅子酷刑折磨,致使高血压达230,全身浮肿、抽动厉害,身体极度虚弱,出现小便失禁,拘留所拒收,警察见修金秋快不行了,为推脱责任,才将一家三口放回家。十多天后,丹东市政法委下令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将张明开除,致使张明一家经济上造成很大的困难。修金秋回家后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教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是令人道德回升的佛家大法。江泽民由于妒嫉学炼法轮功的人数众多而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迫害,栽赃污蔑法轮功,无数中国人被毒害,无数被蒙蔽的公检法司人员在泯灭良心犯罪。

善恶必报。请所有参与迫法轮功人员秉持良心,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善待法轮功学员,立即无条件释放张明,停止违法犯罪,不要成为江泽民的陪葬啊!

宽甸公安局长肖联滨 电话:13841538977
国保队长高勇 电话:13898538000
国保办案负责人王金海:13591513779
国保大队教导员 霍喜庆 宅0415-5187380、手机13842573077
宽甸检察院 公诉人:李海滨:0415-6276179、0415-6276130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法院 常有斌:0415-3156115、宅0415-6166899、1370415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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