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四日】〖大陆来稿〗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区长郭慧强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慧强是近年来担任过婺城区区长职务的官员中,第三位出事的人。此前,曾经担任过婺城区长的朱福林、陈陆一两人因涉腐先后被判刑。朱福林、陈陆一是在区长之后的更高职位上被查,郭慧强是在现任婺城区长位置上被查的官员。
郭慧强,男,一九六七年出生,从二零零三年起,任东阳市南马镇邪党委书记、东阳市委常委、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期间任东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起,任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福林,男,一九五九年十一月生。二零零一年二月任婺城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零五年七月任兰溪市委书记;二零零八年四月任金华市副市长。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被丽水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陈陆一,男,一九六零年四月出生。二零零五年七月起任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婺城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党工委书记。后任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厅长级)、金华市婺城区委书记、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丽水市检察院向丽水市中级法院对陈陆一提起公诉。
这三个婺城区区长都积极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反人类灭绝政策。对本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关押、劳教、判刑。仅举几例具体案例:
周敦望一家三口遭诬判
湖北省麻城市法轮功学员周敦望、杨险峰夫妇与儿子周梁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开私家车到浙江省金华市妹妹家探亲,在离开金华时被金华市国安警察绑架,后三人遭非法判刑。杨险峰遭诬判三年九个月,周敦望遭诬判三年六个月,周梁遭诬判一年九个月。
法轮功学员朱作新遭绑架
二零零一年元宵节那天,金华市婺城区公安分局警察,伙同乡政府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朱作新非法抄家。这些警察诱骗朱作新八十五岁的老奶奶:“只要你把这些书烧掉,就不把你孙子带走”。八十五岁的老奶奶上当受骗,将书烧掉了。结果,警察还是将朱作新带走了,并非法劳教三年。
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
浙江省金华市“六一零”非法组织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在婺城区双龙凤景区双龙电站宾馆持续办洗脑班,指使下属“六一零”人员、国保警察及街道、社区、各单位人员,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其中有:余春花、吴月娟、郭彩琴、何美琴、王煊萍、兰兰、周××(兰溪医院退休)、金娣、袁珠姐妹俩,还有金华两至三位法轮功学员也同时被绑架到洗脑班。
法轮功学员鲍学琦等遭绑架、诬判
二零零七年中秋节前一天,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郑浩来带着一帮人,绑架法轮功学员鲍学琦、鲍学群、何巧飞。婺城区法院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非法庭审三位法轮功学员并进行诬判。
法轮功学员胡艳姣、黄金凤遭迫害事实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非法审判金华法轮功学员胡艳姣、黄金凤。胡艳姣、黄金凤都曾被非法劳教过,受过邪恶严重的迫害,这次又被婺城区公安分局的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华明、周如意等人非法抓捕。参与迫害的是婺城区“六一零”、婺城区公安分局、婺城区检察院、婺城区法院。还有这些部门的上级。此次审判的法官为婺城区法院刑庭的张琴,公诉人是婺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的黄张驽。
法轮功学员唐宝芝、陈瑶母女多次遭迫害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轮功学员唐宝芝、陈瑶母女二零一七年三月五日在上海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转押在黄浦区看守所。唐宝芝之前曾遭四次绑架和遭判刑,判刑二次,一次是两年,一次是五年。女儿陈瑶在二零零五年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以上是这三个区长在任的迫害案例的小小一部份,更大的罪恶会逐渐的被曝光。这三个区长在当时可谓是封疆大吏,他们为了一己之私,不顾道义良知,把迫害法轮功作为政绩,向他的主子江泽民邀功请赏,一路蹿升。
古人云:无心非,名为错。有心非,名为恶。故意去做坏事,就是罪恶,而迫害法轮佛法更是罪不可赦。在此,善劝那些公检法司人员,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倘若不信,那自己就掂量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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