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江苏省邳州市土山镇派出所警察再次去法轮功学员翁洪武家中,通知他二十五日到徐州市泉山法院拿判决书。
翁洪武于二零一七年被江苏省610、徐州610、徐州泉山检察院、邳州公安局、邳州土山派出所多次骚扰,于二零一八年初及二零一八年八月两次被开庭。经律师辩护,这两次都没有作出最终判决。到了九月二十三日,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早上九点,翁洪武被邳州土山派出所警察带往徐州泉山法院,一直到晚上,毫无音信。其家人前往土山派出所询问,被告知随行的警察也未回来。其家人又联系律师,律师联系泉山法院的黎文法官和张姓法官未果。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早上,翁洪武失踪了近二十四小时后,律师联系徐州泉山法院法官得知,泉山法院对翁洪武作出了缓刑或者监外执行的判决,但是被法院审判委员驳回,他被关到邳州看守所。当天,翁洪武的家人再次到土山派出所询问,情况得到证实。
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律师通知翁洪武的家人,徐州泉山法院对其作出了拘役四个月的判决。期间,其家人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审判结果及收押的书面通知。
徐州泉山区法院电话:0516-83637779
徐州泉山检察院电话:0516-68963900
邳州看守所电话:0516-86994974
邳州市土山派出所电话:0516-8655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