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辽宁省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遭恶报,被判刑十六年。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
李文科,男,一九五六年七月生,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任中共营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任铁岭市委书记,此后升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被调查。
李文科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把迫害法轮功作为升官发财的手段。在其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王宝金、苏晶岩、林宝山、李艳华、王福芹、夏春风、符佩玲、于桂英、刘占余、刘来彬、马天庸、鲁桂芳、佟书萍等被迫害致死,作为一市之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部份相关迫害致死案例:
1、王宝金被迫害致死
王宝金遗照
营口市法轮功学员王宝金,二零零二年三十八岁的他,被绑架到营口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王宝金喊“法轮大法好”,被强行关禁闭严管,遭受酷刑折磨;王宝金绝食抗议无理迫害,被折磨得昏迷不醒,血压没有了,脉搏几乎摸不出来了,大小便失禁,瘦得皮包骨;后被戴着手铐、脚镣送到监狱医院,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王宝金终因身体迫害严重,不幸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
2、苏晶岩被打死后扔入水洼里
苏晶岩遗照
营口大石桥市铁联村法轮功学员苏晶岩女士,三十八岁,曾是做裁剪衣服的个体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曾遭迫害,被非法关押、拘留在戒毒所、看守所、劳教所。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苏晶岩与法轮功学员马素艳、赵桂琴一起到砬山地区发大法真相资料,马素艳、赵桂琴被警察非法抓捕,分别被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而苏晶岩却死在大石桥市夏屯的一个水洼里。内部人士直言:苏晶岩被金桥分局的警察非法抓进了金桥分局,大打出手,被迫害致死后抛尸于水洼里。
3.林宝山在被迫害中含冤离世
林宝山遗照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营口盖州市城关办事处新华村法轮功学员林宝山先生进京为法轮功鸣冤;回家后,当地不法人员经常上门骚扰,林宝山被迫流离在外。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三日,林宝山遭盖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后,被劫到营口教养院迫害。二零零二年五月,林宝山逃离教养院,再次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四十多岁的林宝山含冤离世。
4、李艳华被南楼公安活活打死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八日,营口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东江村法轮功学员李艳华女士讲真相时,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绑架到南楼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南楼公安局的警察们,强行逼问资料的来源,李艳华坚决不配合。警察们为了请功,用警棍毒打她,最后把她打得大小便失禁,浑身是伤,七窍流血,气绝而死。
李艳华遗照
二、部份被非法判刑案例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网刊登《辽宁省李艳华老人被恶警活活打死》一文后,大石桥市的相关单位,在上级的指使下,不去查谁打死了李艳华,而是四处去查谁照的相,谁上的网,绑架了六位大法弟子,并对他们非法庭审。 后来几位大法弟子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重判,判决日期是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其中王长顺被非法判了十年重刑,路国赞、刘方旭、徐强、伏艳分别被非法判了八年。后来伏艳走脱,两个月后再次被绑架,大石桥市法院又追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给伏艳非法加刑五年半,伏艳被非法冤判了十三年半。
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李文科任营口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期间,他是营口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据不完全统计,还有以下大法学员:朱启民、蒋东凯、司义奎、郭葛、张树鹏、乌时卫、钱乃章、杨国谦、伏强、伏英、杨国志、陆国祝、耿春龙、迟恩红、迟恩刚、毕世军、刘福利、刘福明、刘福忠、张文岭、崔殿明、孙宪会、杨国平、李晓明、纪德光、罗永庚、车宏飞、邢广印、魏立刚、常学会、孙士成、孙文庆、周凤国、陈兴、王震、马素艳、赵桂琴、马素媛、孙颖、王身伦、原玉琴、王丽荣、梁丽蓉、刘玉琢等,在此期间也遭致不同成度的迫害。
期间被迫害致死、致残、以致遭受迫害的大法学员还有很多,由于中共迫害在秘密进行,还有许多迫害案例我们无法查到,这只是冰山一角。
多行不义必自毙,害人如害己。因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形成的“辽宁帮”成员纷纷遭恶报。前中共辽宁省长薄熙来、辽宁省委书记王珉、辽宁政法委头目苏宏章、辽宁司法厅头目张家成等等纷纷遭恶报入狱。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这是历史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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