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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77岁廖松林被非法庭审 辩护权被剥夺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于一九八医院的一间会议室非法庭审七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廖松林,剥夺其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廖松林的当庭自我辩护也被法官打断,只说了几句辩护词。

庭审当日,官方派遣人员将前去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堵在了外面。他们还用手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拍照。最后,只有廖松林的妻子进入了会议室参加了旁听。廖松林的妻子在会议室看到廖松林被强制戴了手铐和脚镣。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早晨八点多,郴州市北湖区国保大队十多个警察绑架了修炼法轮功的古稀老人廖松林;之后,有五个警察强行入室非法抄家,将法轮功书籍、师尊法像、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全部洗劫一空。当时国保警察欲劫持廖松林的妻子孟庆莲,遭到孟庆莲的强烈抵制。廖松林老人被国保警察非法关押至郴州市看守所。

廖松林生于一九四一年十月十六日,郴州市军人接待站退休职工,一九九四年修炼法轮功之后,一身的病不治而愈,如:以前患的神经官能症、肺结核、鼻窦炎、前列腺炎及三十多年的胃病、工伤引起的脑震荡后遗症都好了。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曾多次为单位维修水电设施,不要一分钱报酬;为邻居维修水电器具,不收礼也不让他们请吃喝。单位领导委托廖松林做生活区物业管理,不收一分钱管理费,义务为大家服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残酷迫害法轮功,致使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心煎熬。廖松林一家的悲惨遭遇正是这个善良群体的一个缩影。

廖松林二零零一年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湖南常德津市监狱。二零零八年又被冤判四年。

廖松林的儿子廖志军,心地善良,憨厚勤快,乐于助人,因修炼法轮功,曾被中共非法劳教两年,并于二零零八年、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八年三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共计十三年半。

廖松林的妻子孟庆莲,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赶赴北京上访,想告诉世人法轮功真相,就因为讲几句真话,被北京警察抓起来,非法关进北京石景山看守所,遭非法审问,遭受警察不断地扇耳光。当时正是大冷天,气温只有零下七度,孟庆莲被警察强制脱掉棉衣,接着警察拉住孟庆莲的毛衣领往脖子里灌了一雪碧瓶的自来水,还注射不明药物,孟庆莲全力挣扎,几个警察将孟庆莲双手抓住,用手将孟庆莲两颚夹住,使嘴张开,用针筒将药物喷进孟庆莲的嘴里。

如今,七十多岁的廖松林再次被绑架、构陷,被非法剥夺了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枉用法律构陷廖松林,廖松林只得当庭自辩,可是只说了几句辩护词,就被法官打断。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自古以来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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