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法轮功女学员吴莺香今年五月二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九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开庭。
吴莺香今年四十四岁,家住福州闽侯县上街大学城附近。今年五月二日下午,吴英香在一大学附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和保安诬告,后被上街公安分局荷塘派出所警察绑架。
当天傍晚,荷塘派出所警察挟持吴莺香到她家中,未出示收查证,抢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及5000元现金等个人财物。
五月三日,吴莺香被非法关押至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五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九月二十六日,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吴莺香被秘密开庭。据悉,在开庭过程中,审判长没有依法讯问吴莺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辩护。
吴莺香的家属为她聘请了律师。九月二十九日,律师向闽侯县法院递交了《请求贵院依法作出吴莺香不归司法机关管辖不预审理决定》的文书,“要求闽侯法院依据‘政教分离、信仰不入罪’的基本原则,依法决定本案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属于司法管辖范围,不应审理并立即释放吴莺香。”
同时,律师依法要求闽侯县检察院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