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姜德广,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法院法官,姜德广曾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对锡林浩特市法轮功学员石岩巍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八年七月,姜德广遭恶报,患癌症死亡。
石岩巍信仰真、善、忍,他的一家人原住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毛登牧场,他上有父母,下有弟妹,家中原有七、八百只羊,大棚一处,生活小康。二零零二年九月,锡林浩特市及毛登牧场派出所警察又闯到洗马林镇,把石岩魏劫持到巴盟五原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在工作时,石岩巍被锡林浩特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八月,石岩巍被姜德广非法判刑四年。
石岩巍是锡林浩特市第一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家中当时还有年幼的孩子。有好心人苦口婆心劝姜德广不要冤判好人,但姜德广依然执行迫害政策,如今遭到了天理报应。
自古以来,善恶天理报应,丝毫不爽。姜德广又是一个例证。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看清善恶正邪,守住良知善念,立即停止迫害,不要到时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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