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据悉,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于九月十八日上午开庭,对法轮功女学员董桂芝、叶清蓉分别诬判三年。
董桂芝六十五岁,叶清蓉位七十三岁,两人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道士袱给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发放真相资料,社区居委会两个女性人员用手机录下,并偷偷报警。紧接着警车来了,警察抢走董桂芝和叶清蓉的真相资料后,让两人各自回家。
当晚,警察拿着搜查证闯到董桂芝家非法抄家,大法书、师尊法像、《九评共产党》等,几乎抄的片纸不留,几个警察还强行将董桂芝双手按了手印。
五月二十九日凌晨四点左右,董桂芝赶紧告诉叶清蓉警察非法抄家,还问录像上的影像等情况。然而从五月二十九日后,董桂芝失去联系。
六月四日晚上,有人去找叶清蓉没找到,其家内也有被翻抄的痕迹,其他亲人也不知叶清蓉的下落。叶清蓉的儿子因找不到母亲于六月六日报警。110接警察告诉之老人在拘留所。
六月八日,有朋友去拘留所查询,两人均不在,在看守所查询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