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今年的中秋节将至,中秋意味着团圆,合家欢聚,可是,中秋节对于河北省迁安市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与家人来说是一个期盼与牵挂的日子,她们的家人除了对她们的思念,就是牵挂:她们虽饱经风雨却依然坚韧不屈,如今还在饱受牢狱之苦;她们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而被中共迫害。
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在迁安法院开庭那天家人见了一面,至今再无任何消息。她们三人至今已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三年了。
在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三位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关押期间,周秀霞的母亲、万永红的父亲、刘小元的婆婆因承受不住她们再次遭受迫害而给身心造成的巨大压力,相继在二零一七年的五月、六月、十二月份悲愤离世;周秀霞的母亲悲愤离世后,家里留下七十多岁的父亲;刘小元的婆婆离世后,家里留下因脑梗卧床而生活不能自理的八十岁的老伴,现在由儿女们轮班照顾。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在出租屋被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迁安市国保大队的警察郭董生、梁学武等人把三人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被河北省迁安市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她们做了无罪辩护。四名律师从法律角度分别为三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律师们把检察院公诉人所列举的罪名一一地从法律角度给予推翻、否定;律师们合理合法、铿锵有力的辩护使得检察院的公诉人不敢正视律师,数次哑口无言;律师们当庭提出修炼法轮功合法;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分别为自己做了修炼法轮功合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无罪、应该立即释放的自辩。
迁安法院进行法院机构改革后,冯小林已到退二线的条件,不再负责此案,转由王虹负责、副院长王子良主抓此案,案子的裁决由新成立的案件审核小组审核裁决。家人曾去法院找过办案人员,他们只是推脱,说此案子已经报到上级法院。
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曾多次遭迫害
万永红,迁安市工商银行职工。十几年来曾被绑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个人财物,曾遭受警察用脚踹、打嘴巴、电棍电击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十月她为了反迫害,想从洗脑班四楼顺床单下滑出去,结果床单断了,摔成腰椎粉碎性骨折,两脚跟多处粉碎性骨折,至今左腿几乎没有知觉,不会用力,走路平衡不好,不会下蹲。由于身体的残疾,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花掉七万多元的医药费,无处报销;单位还停发了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损失超过六十万元;被勒索所谓的保证金一万元。
周秀霞,原迁安市食品公司职工,十几年来曾被绑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个人财物,曾被非法劳教两年。曾遭受扇嘴巴、电棍电击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她外出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关在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送入迁安市洗脑班。二零零四年六月份,当时被关押在洗脑班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几乎同时出现视物模糊的现象,相隔一米看不清对方的眼睛,大白天伸手看不清五指,其中三人都念叨腿麻、脚麻,食物或水中被洗脑班人员下了不明药物。周秀霞出来后,视力一直都不好。工资损失约二十万元;被勒索所谓的保证金一千元。
刘小元,原中国工商银行职工。十几年来曾被绑架七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个人财物,曾遭受警察用电棍电击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刘小元遭绑架后,同年十二月份单位将其开除公职,工资损失近六十万元,被勒索所谓的保证金有三万多元。
那些逢年过节全家人团团圆圆、欢声笑语的人们,可曾想到中共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造成了成千上万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可曾想到他们是就着泪水悲痛的渡过这些本来属于美好的节日?而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可曾想到这一切都是你们造下的天大的罪孽吗?
尽管如此,还身处迫害之中的法轮功学员们,心里却没有仇恨,在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教导中,他们始终是抱着一颗大善大忍的心对待他人,包括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希望他们能从中共灌输的谎言中清醒,心生悔改之意。
如果有一天,当法轮功的真相大白于天下时,人们一定会明白修炼法轮功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勇于说真话,他们坚持善良,他们以德报怨,用生命去守护自己的信仰,他们正在渐渐唤醒这个社会缺失的良知与道德。
我们相信总有一天,当法轮功的真相大白于中国,当人们都了解真相,当谎言不再存在时,那时,会是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家庭的团聚之日,让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与家人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中秋,我们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乌云终散尽,正义必昭彰。
奉劝迁安所有参与迫害的公职人员,请你们认清当前形势,不要再麻木的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的残余势力继续迫害好人,立即无罪释放被非法超期羁押近三年的法轮功学员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从而为自己和家人留下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