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湖北省麻城市法轮功学员杨险峰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冤判三年九个月,送往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其时杨险峰已在浙江省金华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一年多时间内,被迫害的精神病复发,经诊断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并且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浙江省女子监狱卫生所给杨险峰的家属送达了“服药告知书”,告知药物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
杨险峰的病情显而易见,直到今天家属及律师多次提出要求让杨险峰保外就医,但监狱方拒不同意并一直扣押杨险峰的专家诊断鉴定书,使杨险峰的保外就医无法办理,病情得不到及时的控制与治疗。
现在经检查又发现杨险峰患有畸胎瘤和腺肌瘤,两个肿瘤大的有拳头大。杨险峰的身体每况愈下,家属再次要求保外就医,狱方还是未同意。若不及时治疗,杨险峰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
杨险峰一家系湖北省麻城市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她与丈夫周敦望、儿子周梁一起开私家车到浙江省金华市自己的妹妹家探亲,在离开金华时被浙江省金华市国安绑架,他们因为在车上发真相短信被拦截和搜查并被构陷。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杨险峰、周敦望、周梁分别被冤判三年九个月、三年六个月、一年九个月,并被处罚金分别为二万元、一万五千元、一万元。
杨险峰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送往浙江省女子监狱;周敦望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送往浙江省第二监狱;周梁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送往浙江省第四监狱。杨险峰及儿子周梁因一年多的非法关押导致精神病复发。
尽管在一审时三位律师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依法无罪释放当事人,尽管二审中他们的另外三名律师按金华市中级法院的要求,按时递交了辩护词,尽管此前这些律师多次提出为当事人及时作诊断鉴定并提出取保候审,金华市法院还是枉法对他们冤判并劫持到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