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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战淑华一审被诬判八年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旅顺法轮功学员战淑华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被旅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战淑华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因讲真相被举报,几天后在家中被旅顺江西街道派出所警察赵洪星、魏小云绑架并抄家,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转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旅顺法院一审非法开庭,开庭前,先让家属劝战淑华转化,并承诺如果转化就轻判,立刻回家。战淑华拒绝转化。

在法庭上,因法官于森变相剥夺了战淑华聘请律师出庭辩护的权利,导致聘请的律师不能出庭辩护,战淑华说修炼法轮功无罪,然后一直沉默拒绝任何提问。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旅顺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诬判战淑华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三万,判决依据是通过自动拨打软件向他人拨打法轮功内容电话:29598次,应予重罚。

目前,战淑华还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已向大连中级法院递交上诉书。

相关责任人:
旅顺江西派出所:参与绑架警察赵洪星、魏小云电话0411- 86220107
所长:徐杰 0411- 86220077 13354068886
旅顺法院电话:
刑事庭 :0411-86365801
院长:0411-86365866 、82876377
副院长:梁庆昌0411-86365899 87803688 13940831001
执行局局长:侯卫东0411-86365855 62920369 13700089602
审委会:吴广志0411-86365722 86632820 13502262336
审委会:李晓明0411-86365723 86366883 13842852699
庭长:郑庆国0411-86365801
法官:于森 0411-86365802
旅顺法院地址:旅顺新城大街二号邮编11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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