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23日】
鉴于,法轮大法提倡“真、善、忍”的原则;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自从1992年公开传授以来,已经有上亿人在全世界50多个国家修炼法轮大法;并且
鉴于,印第安纳州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在缓解压力、身体健康和心灵净化等方面获得巨大福益。
因此,现在,我,弗兰克-奥班能,印第安纳州州长,特此宣布2003年5月为印第安纳州的:
我于2003年5月7日在印第安纳珀利斯市的州政府大楼在本证书上签字并加盖印第安纳州印章,以此为证。
印第安纳州州长:弗兰克-奥班能(签字)
见证人:州秘书长 托德-罗基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