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曾施压迫使取消,未遂)
市长 库尔特.L.史默克
指定1999年8月13日为
巴尔的摩市
“李洪志日”
鉴于,巴尔的摩市人民为参加嘉奖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活动而骄傲;
鉴于,李洪志于1992年起开始在中国向公众传授法轮大法,并自那时起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尊敬;
鉴于,法轮大法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
鉴于,法轮大法是引人注目的功法,包括炼习、打坐以及研读(法轮大法书籍),并以此达到身心健康,培养思想,身体及心灵;
鉴于,我们向李洪志老师将法轮大法传向世界,带领各种社会背景,种族和宗教的人民走向健康并成为更好的人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
因此,现在,我,库尔特.L.史默克,巴尔的摩市市长宣布1999年8月13日为巴尔的摩市“李洪志日”,并希望所有市民参加这一庆祝活动。
做为见证,我现在举起我的手,将巴尔的摩市的印章于1999年8月13日加盖在这个证书上。
(签名)
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