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山西大同市灵丘县法轮功学员刘贵荣,8月21日遭非法庭审,律师与刘贵荣本人指出相关公检法人员的种种违法行为,作无罪辩护,要求当场释放。
2018年2月4日早上五点多,刘贵荣被灵丘县国保警察从家里绑架,一直非法关押在大同市看守所。由于没有犯罪事实,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曾把构陷他的案子退回灵丘县公安局。而又补充非法证据。
大同市云冈区法院预谋将于2018年8月10日对刘贵荣非法开庭,因上一次庭前会议家属和当事人都没参加,只有云冈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献伟、云冈区法院法官刘菊霞和律师参加,律师提交了排除非法证据和要求回避等,并当场指出检察官违法,遭到了法警的围攻,并威胁律师。
8月17日家属又给法官打电话并告诉要举报她的行为,法官当时告诉家属并给家属起诉书。这样家属百般申请辩护人后,开庭取消,重新安排庭前会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该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被告人申请参加庭前会议或者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根据以上规定,本辩护人要求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排除刘贵荣案非法证据,并依法通知刘贵荣参加庭前会议。当事人必须到场,但当事人没有到场,家属辩护人强烈要求当事人到场出庭排除非法证据。可法官说当事人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家属辩护人告诉他们庭前会议违法。
在这次庭前会议违法的情况下,法官还是让书记员拿出于8月21日非法开庭的通知单,让家属和律师签字,家属拒签,而律师作了签字。 家属要求阅卷,遭法官刘菊霞拒绝,并要挟家属开庭时,两次警告后,就赶出法庭。
8月21日,在种种违法的情况下,还是强行开庭。律师作了正义的无罪辩护,并说:“我的当事人无罪,要求当场释放”。刘贵荣本人也指出了遭绑架时公安的违法之处,排除了非法证据,并对自己作了无罪辩护,要求当场释放。
家属辩护人也指出了法院的违法之处,并要求法官回避。要求拿出证据,检察官不说话,也拿不出证据来。庭审时间长达四个小时,最后草草收场。
参与迫害的人员:
山西省大同市政法委书记:书记:姚鸿波 电话:0352-6023029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法院院长:孟增迎 办电:0352-5391159 手机:13303421159
云冈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赵昊 办电:0352-5331069 手机:13803428929
云冈区法院法官:刘菊霞 办电:0352-5331090 手机:15934219305
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明 电话:0352-4505840
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制检察官):张献伟
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局长 :张禄 0352-8670222 8525203 8525522 手机:13803426661
灵丘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新利(新上任主管迫害法轮功) 手机:13994351999
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国保队长:高承斌,0352-8636223、227 手机:13994351944 18035273952
灵丘县国保大队 :李汉生 手机:13803425269
灵丘县国保大队 :汪永学 手机:13994370098
灵丘县国保大队:武晋龙(直接参与绑架威逼同修)手机:18103525969 13753276267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原610头目) :孙有慧 手机:13934027870
大同市灵丘县政法委书记 :郝宝玉(新任) 办电:0352-8666868 、8525633 手机:13903427566 13835268077
政法委副书记:刘锦玉 手机:13835203940 手机:13903427566
山西省大同市政法委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御河北路1号 邮编:037044 大同市监察委 :梁晓旭(主任) 0352-6024220 6034075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
地址:大同市云冈区泉落路10号 邮政编码:037007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法院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南环西路1509号 邮政编码:037001 山西省
大同市灵丘县公安局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巍山北路770号 邮编:03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