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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路易市“法轮大法日

 圣路易市“法轮大法日”
9月17日,圣路易市市长先生签字宣布1999年9月18日为圣路易市“法轮大法日”。
公告全文如下:

圣路易市公告
    有鉴于,法轮大法,亦称法轮功,为一根植于中国古老文化的高级性命双修功法;
    有鉴于,法轮大法基于‘真  善  忍’之法理;
    有鉴于,法轮大法是一集健身,静坐与研读于一体,促进身体、心灵、健康的令人信服的修行功法;
    有鉴于,已有包括美国在内的三十多个国家的民众在修习此法,不取分文,人人皆宜。

    我,克莱伦斯.哈门,圣路易市市长,特此宣布1999年9月18日(星期六)为:

圣路易市“法轮大法日”
      克莱伦斯.哈门
      圣路易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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