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2月10日】2002年1月29日,新泽西州帕特森市(City of Paterson)议会通过决议,宣布2002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为帕特森市“法轮大法周”。帕特森市议员比尔.克蓝(Bill Kline)先生代表帕特森市议会宣读了“法轮大法周”的决议。
帕特森市有关“法轮大法周”的决议全文如下:
帕特森市(City of Paterson)
签发:法律顾问(签名) 日期:2002年1月29日
鉴于,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是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修炼系统,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于1992年由李洪志大师在亚洲公开传授,现已在50多个国家中有一亿多人修炼法轮大法,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已经帮助世界各国的人们改善了身体健康,净化了思想,提升了精神境界,加深了人们对生命与人生的理解,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帮助了众多的年青人和成年人戒除了酒精、毒品、暴力以及其它不良习惯,转而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自从1996年传入新泽西州以来,对无数的新泽西州人民的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且,
鉴于,在2002年1月28日至2月3日的“法轮大法周”期间,将在帕特森市举办介绍会,功法表演等各种活动。
为此,帕特森市(City of Paterson)议会宣布2002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为帕特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