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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睢阳区法院非法庭审黄秀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下午两点二十,河南商丘睢阳区法院一片宁静,对法轮功学员黄秀兰的所谓“庭审”将在这里上演。这时原本晴朗的天空乌云密布,瓢泼大雨倾盆而下,突如其来的大雨下了一个多小时,仿佛天公为黄秀兰的冤屈而哭诉。

此大雨只在将要非法庭审的睢阳区很大,其它周边地方雨很小甚至于没下雨。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下午四点二十才所谓“开庭”。

庭审过程中,黄秀兰女士义正词严地告诉法官、检察官、陪审员,法轮大法是正法,是高德大法。自己以前患有多种疾病包括癫痫病、严重的皮肤病等等,修炼了法轮大法以后,浑身上下的病全都好了。法轮功还让自己道德提高,自己在做生意(卖香油)的时候从不缺斤短两,坑蒙拐骗。她说:“我是自己好了也想让别人好。我伤害谁了?我更没有利用什么组织,也没破坏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审判长、公诉人都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来自云南的维权律师出庭为黄秀兰女士做无罪辩护,首先对此次庭审检察院、法院故意刁难、为难律师拒不接受律师正规的合法手续,差点非法剥夺当事人和律师的辩护权深表遗憾。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律师逐条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

公诉人被驳斥的“体无完肤”、哑口无言,最后竟然恼羞成怒,以律师的“饭碗”威胁律师不要为法轮功辩护,律师对此嗤之以鼻。

律师说,我们今天坐在这里审判一个这么善良、无辜的女士,我感到心痛。我们浪费了那么多纳税人的钱,动用了国家、政府的资源来审判、迫害善良民众。这是多么的不应该。现在P2P金融诈骗、毒疫苗等等牵扯国计民生公共大案,公、检、法不去抓,不去审,痛心哪。

律师指出,法轮功不是×教,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也没有法轮功。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抛开一九四九年以后的中国不说,古今中外谁又能说真、善、忍不好呢?是人类都要遵从的啊。我的当事人炼法轮功炼好了身体,祛了病,想在大街上跟人分享,这也是人之常理;不存在危害社会的动机与行为。按宪法赋予公民的出版、言论自由。我的当事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应当无罪释放。 律师还从宪法、法律、司法解释、人权、信仰自由等方面以及没有社会危害、法律适用错误、证据来源非法等等证明黄秀兰无罪。抓她就是在残害百姓。

黄秀兰女士,曾用名黄秀梅,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出生,住商丘市睢阳区,个体业主。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从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短短的七年时间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员长乔石等一批老干部经过调查得出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黄秀兰女士在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向一个路人发了一本二零一八年的吉祥娃娃新年台历。此人叫任文珠,是睢阳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她诬告黄女士,先是打电话给社区主任,后叫来了商丘市新城公安分局警察和商丘睢阳国保大队警察。她一直跟踪黄女士陆陆续续叫了好多人,最后在几里地之外的县城里一个洗衣机维修店绑架了正在修洗衣机的黄女士并非法抄了她的家。连她的姐夫和孩子都没有放过,一并绑架到看守所迫害。公安警察在敲诈勒索了家人几万元钱后才放两个人回家,在此案中却被成为“证人”。

在睢阳国保队长王忠修的指挥下,商丘市公安局睢阳国保大队及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察参与了此次对善良、守法民众的抓捕、迫害。参与盯梢、抓捕和抄家的睢阳区街道办事处人员除任文珠外,还有孙建中、曹凯、代智宽、韩卫华、刘欣林等。

本次非法庭审仍然由睢阳区法院少年庭审理。少年庭庭长杨建波担任审判长,少年庭法官和街道社区的人组成合议庭。公诉人是睢阳区检察院的韩卫华。前不久这里刚刚非法庭审了法轮功学员孙转建。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已由韩卫华担任很多次公诉人,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多起案子。

在法庭上,韩卫华竟然当众撒谎,说她告知了黄秀兰,黄秀兰有权聘请律师。而事实恰恰相反,韩卫华和检察院另一个女检察官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到商丘市平台看守所提审了黄秀兰并发了委托书。但她们知法犯法明确告诉黄秀兰不准请律师,黄秀兰告诉她们在公安阶段家属就请了济南律师李仲伟,并告诉她们李律师的电话。她们仍然一意孤行,不准请律师。这些都在北京人权律师谢燕益《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黄秀兰致睢阳区检察院的律师意见书》、《商丘市睢阳区检察院违法备忘录》、《情况说明》中有所反映。并且睢阳区检察院确实如韩卫华所说:即使请来了律师也不给阅卷。她们也确实没有给谢燕益律师阅卷。这就是睢阳区检察院的非法手段。

韩卫华以极其低劣的职业道德和技能在当庭构陷黄秀兰女士,明明只有一本吉祥娃娃台历。韩卫华非要把两编织袋不知谁的书籍硬说成是将要散发的。后来又把这所谓“将要散发的”变成已经散发的,拼凑了所谓“二百五十多本”,准备构陷三至七年。

修炼法轮功没有错,根本就不该被关押起诉。即使退一万步,按一七年两高司法解释,黄秀兰也在免予起诉之列。韩卫华作为职业检察官竟然连“持有”和“散发”、“即遂”和“未遂”都弄不清楚。这真是睢阳区检察院和睢阳区人民的极大悲哀。

本次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律师和家属出来的时候已经将近晚上八点。

十九年来,在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胁迫下,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在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观念,败坏了社会道德,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此次由睢阳区街道办事处、睢阳区国保大队、睢阳区新城公安分局、睢阳区检察院、睢阳区法院共同参与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在麻木的进行着。这场由中共邪党前党魁江泽民疯狂发动的对法轮大法无辜修炼者惨绝人寰的迫害,依然在神州大地麻木的进行着,无数无辜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亲人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善恶有报是天理,行恶者的报应正在如影随形的发生着。街道办事处、公、检、法的倒行逆施必然会给他们自身与家人带来无尽的灾难和痛苦。法轮功学员无私的讲真相正是让人们避免因无知而行恶给自己和后代留下无尽的痛悔。是结束这场邪恶迫害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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