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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根据明慧网的报道,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已曝光的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共有131名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遭到不同成度的迫害。其中:长沙19人次;常德8人次;郴州15人次;衡阳9人次;怀化19人次;娄底4人次;邵阳9人次;湘潭9人次;湘西18人次;岳阳31人次;株洲2人次;益阳2人次。


图1: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次统计

图2: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遭各类迫害人次及比率统计
 

2018年上半年明慧网报道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迫害人次统计
地区 经济迫害 迫害致死 失踪 非法判刑 非法庭审 非法起诉 非法批捕 绑架 骚扰 流离失所 合计 人次
长沙 1 1 1 1 12 3 19
常德 2 6 8
郴州 1 1 9 3 1 15
衡阳 1 8 9
怀化 1 3 11 4 19
娄底 1 1 1 1 4
邵阳 2 6 1 9
湘潭 6 1 1 1 9
湘西 8 9 1 18
岳阳 1 1 7 16 5 1 31
株洲 2 2
益阳 2 2
合计 14 1 32 4 5 1 69 17 2 145

表1:2018年上半年明慧网报道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迫害人次统计从上述图表,可以清晰地看到,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迫害情况:各类经济迫害14人次;失踪1人次;非法判刑32人次;非法庭审4人次;非法起诉5人次;非法批捕1人次;绑架69人次;骚扰17人次;流离失所2人次。据《2018上半年430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一文,湖南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为29人,全国邪恶排名为第五名。由于信息传递不及时,截至8月12日,从明慧网获取的消息,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有32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综上情况,湖南省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类迫害情况较为严重。

一、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曝光的32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地区 市县 姓名 刑期 判刑时间 检察院、法院
常德 常德市 刘峰高 7年 2018年 常德鼎城区
刘朝阳 8年
桃源县 刘冬仙 9年 2018年 桃源县
方杏枝 9年
刘丽辉 7年
曾明清 5年6个月
郴州 苏仙区 廖志军 4年 2018年 郴州苏仙区
娄底 冷水江市 胡必佑 1年6个月 2018年 娄底冷水江市
邵阳 双清区 刘爱华 3年 2018年 邵阳双清区
邵东县 曾冬英 1年 邵阳
湘潭 岳塘区 彭石清 9年 2018年 湘潭岳塘区
湘潭 索纪艳 3年 湘潭
曾固 不详
王庆生 6年
林佳 4年
刘曼炎 不详
湘西 保靖县 吴明莲 3年 2018年 湘西保靖县
吴明香 2年
丁琳 2年
向家玉 1年
李顺珍 1年监外
宋禹刚 4年
郭才松 1年6个月
梁凤 3年
杨正莲 2年
岳阳 平江县 朱大江 2年6个月 2017年 深圳宝安区
岳阳县 王岳来 5年 2018年 岳阳县
陈全秀 4年
何根良 1年
君山区 范文秀 3年6个月 岳阳君山区
代作兰 1年
陈淑君 1年监外

表2: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曝光的32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一八年有31人,二零一七年有1人。

主要迫害案例:

1、常德市某建筑公司老总刘峰高被诬判七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诬判刘峰高七年刑期。刘峰高先后历经三次非法庭审。每一次非法庭审,法院相关人员都有违法的行为。例如:阻止律师合法的辩护权等。

六十五岁高龄的刘峰高在某建筑公司任老总,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好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刘峰高被绑架投入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之后,刘峰高被劫持至鼎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被强制戴手铐、脚镣,受到了酷刑折磨,连亲人送衣物和生活用品的权利都被非法剥夺。刘峰高被鼎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后,转移至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迫害。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刘峰高的身体遭受极大的摧残,高血压达两百以上,脸部浮肿。

2、曾遭“五马分尸”酷刑 常德市刘朝阳再次被重判八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重判刘朝阳八年刑期。

刘朝阳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遭绑架,与刘峰高一起先后非法关押在鼎城区看守所和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遭迫害。刘朝阳与刘峰高先后历经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刘朝阳与刘峰高正气凛然,要求司法人员不要违反宪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疯狂镇压法轮功。刘朝阳就彻底丧失了平静的生活,经常被非法关押迫害,甚至酷刑折磨。二零零四年,刘朝阳被无锡市滨湖区河捋口派出所警察绑架,饱受“五马分尸”的酷刑,疼痛实在难以承受,自己用双筷子从左眼拍进头颅,穿到了颅底,险些丧命,以致右耳失去听觉,右脸面瘫,看东西大半视区有重影。二零零五年十月,刘朝阳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第二收押调遣中心。湖南省第二收押调遣中心的副主任张涔华亲自带着两个警察毒打刘朝阳。刘朝阳的脸被打肿,衣服被撕烂。二零一五年,刘朝阳又被武陵区公安分局的警察刑讯逼供,下身被打出血。


中共监狱酷刑:抻床(“五马分尸”)

十九载的时光,疏忽而过,留给刘朝阳的家人是难以磨灭的精神创伤,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刘朝阳的家人因担忧刘朝阳的生命安危而默默垂泪。

3、曾遭冤狱九年半 郴州市廖志军再次被枉判四年

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志军,曾遭冤狱九年半,出狱回家与久别的亲人团聚仅半年,又遭绑架、构陷。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廖志军被枉判四年,上诉后,郴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廖志军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多,廖志军为了还民众知情权,在苏仙立交桥下河边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不久四个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将廖志军绑架到苏仙派出所,进行了所谓的审讯。下午廖志军被劫持到郴州市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郴州市苏仙派出所所长高磊指使三个警察将廖志军从拘留所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廖志军的家属得知,廖志军已被苏仙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廖志军曾陷冤狱九年半,在湖南网岭监狱,廖志军遭受了各种酷刑:关禁闭、电棍电击、戴上脚镣手铐罚站、禁止洗漱、不让睡觉、扒光衣服毒打、曝晒、穿束身衣等。

4、曾遭四年冤狱 娄底市胡必佑再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四月底,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法轮功学员胡必佑遭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胡必佑,男,五十多岁,湖南省化工学校教师。二零零二年暑假期间,胡必佑给该校学生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以及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被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之后,胡必佑被非法关押在冷水江市看守所。二零零三年,胡必佑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至常德武陵监狱遭受种种非人折磨。

5、曾遭四年冤狱 邵阳法轮功学员刘爱华再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邵阳市法轮功学员刘爱华被邵阳市双清区法院非法庭审,并非法判刑三年。

刘爱华,女,六十多岁,邵阳市人。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刘爱华被双清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伟宏绑架,被非法关押至杨家垄看守所,后被劫持非法拘留在邵阳市第二看守所。

刘爱华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双清区检察院秘密对其进行非法提审。家属接到孙伟宏的电话,称要家属签署检察院对刘爱华的非法批捕文件,还再三叮嘱家属不要把批捕文件曝光,也不要曝光他们的信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爱华女士先后遭受了十次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刘爱华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非法庭审刘爱华,并非法判刑四年。

6、曾遭八年冤狱 湘潭法轮功学员彭石清再被重判九年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在湘潭市看守所秘密对法轮功学员彭石清非法开庭,并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到场。此前,彭石清没有接到岳塘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谓“庭审”之后,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对五十四岁的彭石清非法判刑九年。彭石清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彭石清历经多次绑架,承受了令人发指的酷刑折磨。二零零四年四月,彭石清被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沅江赤山监狱。彭石清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被关禁闭室罚站。彭石清被关押到只有四平方米的小号子里面罚站整整五个多月,从早上6点至晚上12点,若稍有不从,狱警就用竹条对着他的头、身体一顿乱抽,五个多月不准洗澡,一身粉尘腻垢,一抹层层往下掉。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彭石清被转到常德津市监狱,在那里没日没夜的强制劳动,白天、晚上都有不同的两个包夹监控,不准炼功、学法,不许闭眼、不许坐直、不许与人交谈。

二零零八年四月,常德津市监狱七监区接到610人员唆使,要监狱服刑人员,将彭石清从早上6点至晚上10点几班轮流将彭石清拖到操坪上,在操坪里转大圈,迫害彭石清十多天。其中彭石清绝食抗议,遭到他们暴力灌食,嘴巴也被弄烂。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7、平江县法轮功学员朱大江被冤判二年六个月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平江县法轮功学员朱大江向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民众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观澜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朱大江的住处被非法抄家,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抢劫。同日,深圳市龙华公安分局对朱大江非法刑拘。一月二十五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对朱大江实施逮捕。之后,朱大江被起诉到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对朱大江非法庭审。开庭前,律师向法庭申请朱大江的妻子出庭辩护。主审法官王恩建不予准许,并在开庭时阻止他妻子到庭旁听,甚至对朱大江的妻子非法询问、笔录。整个庭审期间,被告方只有当事人和律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判处朱大江二年六个月冤狱,并处罚金一千元。

8、桃源县有名的好人刘冬仙医生再被重判九年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常德市桃源县法轮功学员刘冬仙被桃源县法院重判九年。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二零一一年八月,刘冬仙被桃源县法院两次冤判,共计七年。

刘冬仙,女,今年六十六岁,家住湖南省桃源县红十字会医院,是桃源县红十字会医院退休医生,是当地是公认的好医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刘冬仙多次被非法抓捕,关进洗脑班、看守所、监狱,历经种种酷刑,比如:暴力灌食、罚站等。二零零零年,刘冬仙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到北京海淀区看守所。当晚,她俩遭警察电棍电击,遭犯人毒打,头被抓住往墙上猛撞,还被扒光衣服淋冷水。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刘冬仙被绑架到桃源县看守,两次绝食反迫害。第一次绝食反迫害,警察对刘冬仙残酷折磨,暴力灌食,直至吐血。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刘冬仙在看守所中第二次绝食抗议迫害,超过一百多天。每天,刘冬仙被警察暴力灌食,被折磨的脱相,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三十斤下降到六、七十斤,生命垂危。 在湖南省女子监狱,当时五十五岁的刘冬仙医生被狱警扒光衣服,被逼着在厕所边罚站,冻了一个冬天。长沙的冬天已是够冷的了,狱警还特意把过道的门打开,让风吹她。对她上厕所也进行限制,上厕所不论大、小便只有三分钟。最丧心病狂的是狱警将刘冬仙衣服扒光后照相。之后,狱警到外面造谣,说刘冬仙疯了。

二、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曝光的有4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主要迫害案例:

1、长沙岳麓区法院非法庭审杨红 公诉人举证遭律师有力驳斥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上午十一点多,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红非法开庭。

公诉人岳麓区检察院的屈某,以讯问笔录、抄家的物品图片以及所谓证人证词等,向法庭举证,所有证据都遭到律师的质疑。律师提请法庭对于公安人员涉嫌非法审讯获取的笔录不予采信;对于物品图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认为完全不能作为证据。

当公诉人屈某提出举报人李芳的证人证词时,杨红当庭陈述,是所谓举报人李芳看到法轮功真相资料后,主动索要的。

面对律师的质疑,公诉人作出了回应。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回应之辞没有说服力。

律师重申了驳斥公诉人举证的观点后,指出整个庭审没有证据支持公诉人依据刑法第三百条对杨红的指控,如:当事人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法规的实施?是怎样破坏的?罪名中所指的是哪个组织?当事人又是如何利用该组织的?律师还提请法庭注意现政权要依法治国,和已颁布的《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最后,律师指出: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与起诉书中的指控罪名并无任何关联,要求法庭将杨红无罪释放。

中午一点多钟,法官宣布休庭。历时约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彭林霞与公诉人屈某均没有从法律角度严肃考量律师质疑之声,只是如同儿戏一般走过场。

2、怀化市鹤城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莲英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莲英非法庭审。当天清晨,杨莲英的部份亲朋好友来到鹤城区法院门口,等待旁听。鹤城区“610”人员也出现在法院,并阻止法轮功学员进去旁听。最后,只有杨莲英的弟弟和女儿参加了旁听。因法轮功学员一直无法联系到杨莲英的家属,直到开庭的前一天晚上,才得知第二天开庭的消息,所以,没有请律师。

三、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曝光的14名法轮功学员遭各类经济迫害

 

地 区 市县 姓 名 罚 金 合计金额
常德 桃源县 刘丽辉 30000 30000
曾明清 25000 25000
郴州 苏仙区 廖志军 10000 10000
娄底 冷水江市 胡必佑 10000 10000
湘西 保靖县 吴明莲 10000 10000
吴明香 8000 8000
丁琳 8000 8000
向家玉 6000 6000
李顺珍 6000 6000
梁凤 4000 4000
杨正莲 2000 2000
郭才松 2000 2000
岳阳 平江县 朱大江 1000 1000
合计金额 122000 122000

表3:2018年上半年湖南省曝光的13名法轮功学员遭各类经济迫害其中,各类经济迫害122000元,全部是法院的罚金。

主要案例:

1、长沙法轮功学员贺祥姑依法讨还养老保险权?遭终审驳回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长沙市中级法院946号民事判决书,维持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判决,终审驳回了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护士贺祥姑要求单位补偿十六年薪酬,及办理退休手续的诉求。

贺祥姑女士为了回到护士岗位正常工作及为了按法定年龄正常退休,写信、上访、申诉,持续努力已近十年。然而,贺祥姑承受和面对的,是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或非正当回应,直至养老保险权益被肆意剥夺。


贺祥姑

一九八三年,当时二十一岁的贺祥姑从卫校毕业,按当时的分配政策,成为了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的一名正式在编职工,在护士岗位工作。直到一九九九年底,贺祥姑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后,开始遭到单位长期的法外监管,包括三次被关入精神病院,再未能象以往那样正常的工作。

二零零八年十月以后的近十年的时间,贺祥姑每年写信给省妇幼领导、每年到单位人事部门报到,请求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省妇幼领导多次胁迫贺祥姑,说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不接受回单位。二零一四年一月,单位陈杰、张江两人到贺祥姑住所,口信通知:签字就上班,不签字今天你就被开除。当时贺祥姑要开除文件,他们说,没有,是口头通知你。贺祥姑表示,开除是必须给文件的。他们说没有就是没有,就这样告诉你,说完就走了。

此后,贺祥姑仍然每年到单位报到,争取上班。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前,贺祥姑一直居住在省妇幼的集体宿舍。

二零一七年六月,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贺祥姑,到省妇幼询问退休一事时,被告知单位已经将她开除,人力资源科说,是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备案——开除。贺祥姑向他们要相关手续和文件,他们不给,且备案复印件都拒绝提供一份。

其后,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下,贺祥姑向开福区法院提起诉讼。从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一审立案到二审结案,法院一纸判决,等于向原告贺祥姑宣告,她的养老保险权益根本不受现行法律的保障。

上诉律师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要求长沙市中级法院改判。对上诉律师的诉讼意见,二审判决书有且只有“不予采信”,并对一审判决全盘确认和支持,在法官王红兰签署的终审判决书上,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支持,就这样,强行维持原判。

2、桃源县法轮功学员刘丽辉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罚金三万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桃源县法轮功学员刘丽辉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罚金三万元。

3、桃源县法轮功学员曾明清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非法罚金二万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桃源县法轮功学员曾明清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 ,非法罚金二万五千元。

4、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志军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志军被苏仙区法院冤判四年,非法罚金一万元。

5、冷水江市法轮功学员胡必佑被枉判一年六个月,非法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冷水江市法轮功学员胡必佑被冷水江市法院枉判一年六个月,非法罚金一万元。

6、保靖县法院枉判九名法轮功学员,八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罚金

二零一八年上半年,保靖县法院枉判九名法轮功学员,八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罚金,非法罚金总额为四万六千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保靖县法院枉判郭才松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二千元;梁凤三年,罚金四千元;杨正莲二年,罚金二千元。

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保靖县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处以非法罚金。吴明莲(女,50岁),三年、罚金一万元;吴明香(女,69岁),二年,罚金八千元;丁琳(男,49岁),二年,罚金八千元;向家玉(女,80岁)一年,罚金六千元;李顺珍(女,55岁),一年,罚金六千元。

7、深圳宝安区法院枉判朱大江两年六个月,非法罚金一千元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的合议庭宣判结果是:判处朱大江二年六个月冤狱,并处罚金一千元。

四、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案例

1、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朱甲云遭恶报被依法逮捕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朱甲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湖南检察机关依法逮捕。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朱甲云任邵阳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邵东县公安局局长。在朱甲云所管辖的区域内,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迫承受了来自官方一系列不公正对待,遭肆意骚扰、非法抓捕、非法拘留、非法判刑等。仅邵阳法轮功学员六十多岁的刘爱华,就因不放弃信仰被绑架十次。

2、张家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覃遵月遭恶报被调查

二零一八年六月,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覃遵月被纪委监察委立案调查。覃遵月在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期间,为了眼前名利,追随江泽民邪恶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大法,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永定区法院法官,恐惧于政法委、610邪恶组织和上级法院的压力,昧着良心枉法诬判法轮功学员李保星四年、邓月娥三年六个月、金福晚三年。三位学员不服诬判,上诉于张家界中级法院,中级法院无视法律,没开庭维持冤判。

3、宁乡市常务副市长刘平遭恶报被立案调查

二零一八年五月,湖南省宁乡市常务副市长刘平,曾任该市中共邪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被立案调查。当地民众都知道,刘平是因为追随江泽民、周永康犯罪集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信仰民众,犯下了大罪,遭到了天理报应。

刘平在任职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期间,追随江泽民、周永康犯罪集团,与“真、善、忍”为敌,迫害良善,他与时任县委书记的黎春秋沆瀣一气,花费搜刮的民脂民膏,大造舆论,故意抹黑法轮功,制造恐怖气氛,大肆抓捕修炼法轮功一心向善的好人。

4、原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遭恶报被调查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据媒体报道,湖南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原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陈三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陈三新,男,汉族,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出生,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担任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利用手中的权力,指挥操控湘潭市政法委、“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残酷迫害湘潭市的法轮功学员。期间,法轮功学员刘立炎被警察虐杀;法轮功学员赵湘海、刘和清被非法关入精神病院;法轮功学员吴翠英、姚建平、胡艳、刘立炎、鲁孟君、颜三艳、邓烨、扶先华、黄朵红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达到了十年。

5、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单大勇遭恶报被查处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媒体披露,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单大勇已被查处。表面原因是单大勇涉嫌贪腐,深层原因是其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了报应。

现年五十九岁的单大勇任职于长沙市公安要职期间,当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甚至酷刑致死。据明慧网报导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7月,长沙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21人,失踪4人,被致伤、致残、致疯68人次,被枉法判刑50人次,被劫持劳教195人次,被强行劫持到精神病院11人次,被非法拘禁693人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残害152人次,被打家劫舍至少158人次等。对此,单大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6、原祁东县政法委书记邹爱民遭恶报被抓捕

原祁东县政法委书记、副县长邹爱民,因迫害法轮功,升迁为衡阳市卫生局局长。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邹爱民遭恶报,和其妻谭芬芬等亲戚共六人,被抓捕。

邹爱民任湖南省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时,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六年,从步云桥镇到祁东县,为了个人的升官发财,带领其一伙人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勒索罚款、酷刑折磨、非法拘留、劳教等罪恶手段无所不用,将整个祁东县笼罩在红色恐怖之中。

7、原衡阳市委书记李亿龙遭恶报被判刑十八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下午,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原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李亿龙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万元,受贿赃款926万余元、贪污赃款142万余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4950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亿龙一九九八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曾任长沙市芙蓉区区长、中共区委书记、中共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市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等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李亿龙为了升官发财,积极参与策划、部署、操控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李亿龙靠迫害法轮功一路升迁。

结语:

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持续十九年残酷迫害法轮功,不仅给中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而且将整个中华民族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特别是各级公检法部门的人员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利用充当这场迫害的打手。善恶有报是宇宙永恒不变的天理。最终,那些凭借迫害法轮功升官发财的急先锋纷纷落马锒铛入狱。然而,有一群慧眼识真相的人选择利用自己的法律武器或工作之便,向法轮功学员伸出援助之手。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资兴市一位警察听明白了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之后,选择放这位法轮功学员回家。有一地公安局领导在内部会议上说:“法轮功的事,我们别问了,再问,以后会有麻烦,因为法轮功定罪跟现行法律都对不上号,我们没必要再去惹这个麻烦。”这样的善事谁都能做,就看自己如何选择了,是选择遵循自己的良知与良善为友,还是选择眼前名利、抛弃自己的善良本性、与邪恶为虎作伥。善恶一念之间,结局却迥然不同。

在此告诫公检法各部门,执行所谓公务、所谓上级命令时要理智清醒,守住良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说白了是给自己留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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