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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狄更斯市宣布“法轮大法日”

【明慧网2002年10月23日】德州狄更斯市宣布2002年10月1日为德州狄更斯市“法轮大法日”。褒奖如下:

褒奖
市长办公室
鉴于,法轮功是一项和平的,健康的,强调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性命双修功法;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自1992年5月传播于世,已经使我们的社区,整个社会乃至全世界一亿多人身心获益,他对社会的贡献已经受到世界各国广泛的肯定与赞扬;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超越文化和种族的界限,将宇宙真理传遍全世界,并架起了沟通东西方的桥梁;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修炼者在最严峻的环境下所表现出的大善与大忍,已经打动了每一颗善良的人心。

鉴此,我,维塔-威尼克(Veta Winick),德州狄更斯市市长,代表市议会正式宣布2002年10月1日为狄更斯市

法轮大法日
并督促给其应有认可。

德州狄更斯市市长
维塔-威尼克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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