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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的罪恶(1)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表面看是个省级单位,实质上是个法外非法机构,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的邪恶黑窝,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南路,板桥社区东侧,下称“板桥洗脑班”或者“湖北省洗脑班”。附近有“湖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就是原来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隶属武汉市狮子山派出所管辖的区域。洗脑班对外称“法制教育所”或者“法制教育中心”,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但它从筹办到操作都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它也没有登记注册,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公开的政府文件确认其性质、地位;它没有任何的组织章程,不受任何机构监督,办班过程没有任何法律程序。这样一个非法机构却拥有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而拘禁任何人的权力,里面的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者的身份却有着超出执法者的权力,可以打死人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它实际上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临时设立的法外黑狱。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前身,是位于武昌洪山区汤逊湖庙山特二号的“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本文分二部分,第一部分,“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第二部分,“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

第一部分:“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二月,湖北省开始非法成立610办公室,杨永良任610组长,黄兆林任610主任,杨松任610副主任。全省各地的洗脑班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开始运作。二零零二年二月,湖北省610将洪山监狱的一所三层楼独立的院子划作洗脑基地,用于转化从湖北省各地被绑架而来的法轮功学员,对外称汤逊湖度假村;对内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第一批劫持名单见之于湖北省办公室二零零二年6号文件,签署人为湖北省委副秘书长、“610办公室”主任黄兆林。

从二零零二年四月开办第一期洗脑班到二零零九年三月之间的七年时间,每年非法办班六期,每期二十到五十个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洗脑。

一、洗脑班的地理位置和房屋布局

二零零二年二月,湖北省610将洪山监狱的一所院子划作洗脑基地,用于“转化”从湖北省各地绑架而来的法轮功学员。这是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汤逊湖庙山特二号。这所院子对外称汤逊湖度假村,是个属于高级别的保密单位。

二零零二年三月对这所院子进行改建、加固、加工,是个四层全封闭式建筑,房子周围筑起了高高的院墙,院子有一道高高的铁门,大门紧锁,还有专门的“护卫队”看守,一些警车直接开进去。进楼后,有一个操场,还有一道铁栅门和一道木门,没有挂牌子,非常隐蔽。有四层楼,内走廊,围着的,中间有天井,每个单间配有卫生间。一楼是大厅,供开会、进餐、娱乐用的,有食堂、澡堂、门卫室、财务室、医务室,还有单间房,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就被非法关押在这里,每个单间都是大门紧闭,法轮功学员被关的房间在没转化前是夜间不关灯的,夜间经常有人查看。二楼是单间,是供做洗脑转化用的所谓的工作室。三楼是单间,是供帮教人员和保安的休息室。四楼,有二个大点的房间,一个是狱警开会用的,一个是上课用的,其余的都是单间,是供狱警和保安的休息室。每间的窗户、内走廊和天井都是铁棍网格封闭的。一旦进入其中,除了一楼的一个大门外,是没有其它通道能出这栋房子的。即使出了这房子,房子周围还有高墙电网、摄像头、护卫队员和大门将军锁。

洗脑班内走廊和天井旁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诬蔑、诽谤法轮功的图片,让人感到阴森、恐怖。

二、组建洗脑班的背景

二零零零年三月以前,以各种方式公开走出来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而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五个去向:①被非法判刑,非法关押到了监狱,这样的法轮功学员不多;②被非法劳教,非法关押到了劳教所,这样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各地劳教所都有,都是分散管理;③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一段时间后,被非法罚款后回家了,这样的法轮功学员也很多;④那些拒绝报姓名住址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输送到了中共的“地下集中营”,不知不觉中组建了中共的“器官活摘的活体库”,失踪了,这样的法轮功学员也很多;⑤大办小型“学习班”,以单位、企业、系统划分办班,这样的法轮功学员也很多。

中央直属机关在北京昌平率先举办的所谓“学习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所谓的“研究”,创办“昌平洗脑基地”,摸索所谓的做转化工作的经验。二零零零年六月以后,根据中共邪恶610的指示,为了便于集中统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全国所有劳教所都改变了以往分散关押的方式,集中管理。当时的湖北省有沙洋劳教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湖北省襄北劳教所、咸宁劳教所、孝感劳教所、黄石劳教所、十堰劳教所、黄冈劳教所、荆门劳教所、武汉何湾劳教所、恩施劳教所、宜昌劳教所,等等,湖北省610就选中了全省规模最大、劳教警察最凶残、劳动条件最艰苦、地理环境最恶劣、邪恶历史最悠久的沙洋劳教所。从此全省各地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都陆续的被转移到这里,集中关押在三大队(男队)和二大队(女队)。

尽管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中央成立了“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下设的具体办事机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们多数人认为,对待平和的炼功群体不必要那么大动干戈,基层各地的“610办公室”还没有成立起来。江泽民、罗干团伙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制造邪恶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煽动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各地基层“610办公室”成立。各地在610的指挥下办所谓“学习班”、“法治教育中心”等洗脑班,对各地法轮功学员集中洗脑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沙洋劳教所又成立了“严管队”;与此同时,由于全省各地被非法劳教的女法轮功学员人数太多,劳教所又新成立了一个女子九大队。这样,沙洋劳教所就成了湖北省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场所。湖北省邪党政法委和610就选派了沙洋劳教所的教育科长毕慧琼到北京“昌平洗脑基地”学习,准备组建湖北省洗脑基地。

三、“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人员构成与来源

一九九九年九月,沙洋劳教所开始非法关押并在迫害中转化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沙洋劳教所政委张幸福让助手田明将沙洋劳教所的所谓“转化”经验材料,编写整理成书,张幸福执笔作序。这本书奠定了张幸福的政治资本。二零零零年底,沙洋劳教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做“成果”汇报,被嘉奖。

二零零一年四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湖北省荆门市的段某,被沙洋劳教所“感化”成功“转化”的故事。段某在节目中自称她因“修炼”法轮功,视丈夫张海良为“魔”,用菜刀砍杀睡觉中的丈夫,被丈夫躲过,而段某在沙洋劳教所女队被警察感化。可是,事实真相是:沙洋劳教所政委张幸福以恢复段某在荆门市城建委工作,并把其夫调荆门市工作为条件,让段某诽谤法轮功。段某答应了此条件,为实现交易,段某还先在荆门市沿街表演,做公开“控诉”几十场,后向湖北省政府送歌功牌。这些表演,被中共广播电台和央视“焦点访谈”看中。张幸福在这前后的政治秀中赢得了大奖。沙洋劳教所原九大队队长杨敏曾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邪恶称号,沙洋劳教所教育科科长、原三大队狱警余帮清曾获“全国教育转化工作能手”邪恶称号,沙洋劳教所原九大队教导员龚珊秀曾获“全国教育转化工作能手”邪恶称号,沙洋劳教所原九大队副大队长欧阳代霞获二零零一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二级英模邪恶称号。

正因为如此,湖北省610和政法委选中了沙洋劳教所“转化”班子作为“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基干。张幸福迁到武汉,带来第一批沙洋狱警和“犹大”队伍,将沙洋劳教所的癌细胞样的迫害手段,扩散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

第一批狱警,是从沙洋劳教所、汉阳监狱抽调去的,有丰富的整人手段和邪恶阴毒经验,让他们来做法轮功学员的“包夹”,是邪恶的610最放心的。包括田明、毕慧琼、何伟、江黎丽、刘琼、王大群、徐红、刘群、龚健、喻春华、毕鹤梅、彭刚,等等。

第一批“犹大”,610称之为“帮教人员”,是劳教所转化彻底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彭春兰(女,沙洋劳改农场职工子弟学校教师,一级警督,因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转化”后被抽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当“犹大”班长)、季同力(男,原十堰二汽集团公司职工,因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转化”后抽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当“犹大”)、刘海鸥(襄阳老河口)、杨慧珍(黄石)、纪芝华(荆门)、岳雷、张鹏、李宝芝、王建钢、何青(十堰)、别传文,等等。【注:这些人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除了狱警、“犹大”外,还有陪教、保安、后勤人员和洗脑班负责人。其中,陪教一般是跟随被劫持去洗脑的法轮功学员来的,多数是单位、社区人员。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隶属于湖北省司法厅下的劳教管理局,湖北省司法厅则受控于中共湖北省政法委和610。当时,杨永良(已遭恶报死亡)任610组长,黄兆林任610主任。当时郑少三任湖北省政法委书记;刘治安任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分管劳教管理局;李国庆任劳教管理局局,张幸福任“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政委兼所长,江方成任“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邪党书记。

特别要提到三个极其关键的具体负责转化的狱警:毕慧琼、田明和龚健。

毕慧琼,女,当时三十多岁,高挑个儿,其夫妇均为沙洋劳教所警察,有一女上初中。毕慧琼从北京昌平洗脑班等地学了一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伎俩。每天早上召开犹大会,拿出从各地带来的法轮功学员的个人资料,分析其特点,布置转化任务。此人表情阴沉,非常有心计,有很强的组织能力,说话极其轻言细语,但透着极度阴森恶毒的气息。这人干的时间不长,大概二年多吧,赚了点钱,就撤了,回劳教所继续当她的科长去了。

田明,男,当时四十多岁,负责上法律课,有点文才,喜欢写文章,喜欢带着“犹大”到处转,劳教所、监狱、看守所、洗脑班,都去转化法轮功学员,很多人深受其害。在后来的邪恶网站上有田明的网页、文章和书籍;他也配合张幸福出版诬蔑法轮功的书籍,诽谤佛法,罪恶大如天。靠迫害法轮功,随着他的顶头上司张幸福到湖北省司法局任职了。

龚健,男,当时三十多岁,负责录像,先前是沙洋劳教所电教科狱警,富有心计。后来,毕慧琼走后,龚健接替毕慧琼的位子,一干就是十几年,专门负责如何攻心转化,害过很多人。那时候就显露出他的心狠手辣。他干的时间太长,赚的黑心钱太多,没有头脑,一点退路也没给自己留下,跟着江泽民死心塌地。

四、“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是湖北省所有邪恶的总表演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人员,主要来自沙洋劳教所。而沙洋劳教所,有其邪恶的发家历史。一九五七年,中共从前苏联引进劳动教养制度,沙洋劳教所就是那时开始建立的。中共的“反右”运动开始后,在全国建立了很多“五七干校”,专门迫害知识分子。那时,一部分“五七干校”就直接建立在沙洋劳教所。在中共的政治运动中受到迫害的那些人,相当一部分就在沙洋“五七干校”里接受所谓的“学习”,进行思想改造,劳教所建立了一套同时摧残肉体与诛杀心灵的双轨制。

汤逊湖洗脑班高墙内的操场旁,悬挂有诽谤法轮功的巨型横幅标语,房子内走廊和天井旁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诬蔑、诽谤法轮功的图片,让人感到阴森、恐怖,仿佛让人回到了“文革”的年代。这里,有沙洋劳教所邪恶黑窝来的狱警,如田明、何伟之流;有从北京昌平洗脑基地学习回来的毕慧琼,搬用了北京昌平洗脑基地的模式,采用所谓的“以法破法”,直接针对法轮大法的法理,进行歪曲,断章取义,误导法轮功学员,诛杀法轮功学员的心灵和修炼思想。其邪恶招式主要是:

1、“隔离”。法轮功学员没来之间,洗脑班就得到了法轮功学员的详细信息,安排了具体的房间,配备了具体的责任人陪教。一个法轮功学员配二名陪教,一名是狱警,一名是社会上特意抽调来的。陪教,实际就是包夹,跟法轮功学员同吃饭,同一个房间,二十四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的所有活动,包括上厕所。没有转化前不准出房门。吃饭由陪教送来,饭后有陪教送走碗筷。不准炼功,不准学法,不准随便说话,完全与外界隔绝。房间有三张床,法轮功学员的床在中间,两边是陪教的床。房间配有电视机,影碟播放机。

2、“骗”。即用“犹大”邪悟的歪理,蒙骗法轮功学员,并施行车轮战术,几天几夜不许休息,而犹大们则轮流休息。企图用疲劳使法轮功学员头脑不清醒,借此欺骗法轮功学员,故意设“套子”,让法轮功学员钻。这一招非常邪恶,直接针对佛法动邪念,布设骗局。

3、“骂”。紧闭门窗后,几个“犹大”围住一名法轮功学员,拍桌打椅,百般辱骂。毕慧琼规定“犹大”完不成转化指标不能减期,还回沙洋劳教所参加劳动。所以“犹大”们把仇恨全压向法轮功学员,认为不转化是和它们过不去。这一招也很恶毒,以减劳教期为利益驱动力,用谩骂引诱法轮功学员动气,守不住心性,把修炼人往下拽,企图使修炼人成为常人,再伺机下手,拿到决定法轮功学员未来的“决裂书”。

4、“恐吓”。“犹大”扬言,此处可以不经司法部门审批,直接将法轮功学员学员送去劳教;或者开除公职;或者家人与之离婚,等等。这一招也很恶毒,用利益、亲情引诱法轮功学员留恋人间的东西,让修炼人割舍不了亲情和利益的诱惑,把修炼人往下拽,企图使修炼人成为常人,再伺机下手,拿到决定法轮功学员未来的“决裂书”。

5、强制写“决裂书”。如果前三招不奏效,就用极其卑鄙下流手段,强制写“决裂书”。几名男女“犹大”拼命按住一名法轮功学员,有的按手,有的按头,有的扳脖子,有的按住身子不让动,强迫写“决裂书”。有一次,六名“犹大”和狱警毕慧琼一起,按住一名女法轮功学员,强制写“决裂书”,导致其昏迷不醒。据“犹大”讲,百分之九十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这样转化的。

毕慧琼等人为了奖金、升官,甚至授意“犹大”们任意胡作非为,概不追究,甚至教唆他们如何做。华中师范大学法轮功学员王浩云,就是这样被二零零二年六月举办的第三期洗脑班害死的,她是该洗脑班成立后第一个被虐杀的法轮功学员。

前四招一旦奏效,毕慧琼拿到了法轮功学员的“决裂书”后,就立即围绕这个法轮功学员唱歌,鼓掌,人们围上来笑着道贺,胡说什么“新生”了。这时,龚健就来录像了,这个欢歌笑语的整个过程,都录像下来了。接下来,就是安排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做作业、上课、娱乐活动、写“悔过书”、“保证书”,等等。然后是开大会,请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来讲课,狱警和“犹大”代表发言。最后是集体加餐,加餐时要喝酒、敬酒,借此观察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真假。

如果前四招都不奏效,那么就来狠的了。

6、暴力转化。这时,整人的招式就复杂了。有的法轮功学员绝食绝水对抗转化,他们就用强制输液的方式,野蛮对待。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闭口不说话,一声不吭,他们就用高分贝的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像,从耳朵途径强制灌输,长时间不停,配以种类繁多的各式各样的体罚,如:站军姿、熬夜、毒打,等等。有时还把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或单位领导叫来,以离婚、开除公职相威胁,逼迫转化,哪怕点头都算数。

7、或者是非法劳教,或者是延期洗脑。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送至沙洋劳教所,由几名犯人包夹,白天强制干强体力活,晚上强迫背几篇污蔑大法的文章,不背不许睡觉;动不动罚站“军蹲”,站时间长了,以姿势不对为借口,动不动就踢打;看到被折磨得不行了,就放松一下,缓过一点又开始迫害,企图将法轮功学员整得神智不清时,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有的法轮功学员不屈服,就连着办二期洗脑班。

省洗脑班还利用特权强行向法轮功学员单位索要每人6000元,用以给狱警发月奖金。每人每月奖金几千元。有的法轮功学员不屈服,就连着办二期,即交费12000元。

8、把迫害延伸到社会。洗脑班结束,各地610来接法轮功学员。这时,洗脑班狱警就把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向当地610反映,把洗脑班的迫害延伸到了社会、单位、家庭,让社会、单位、甚至家庭的人员监控法轮功学员,扩大了迫害范围或程度。

9、把迫害输送到洗脑班以外。毕慧琼、田明、何伟不时的带着“犹大”到处窜,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武汉看守所、汉阳监狱、鄂州市洗脑班、安陆市洗脑班,都有他们邪恶的身影,他们教唆人害人的方法,扩大了洗脑范围,象癌细胞扩散了一样。

二零零二年九、十月份,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负责人田明与沙洋劳教所九大队副大队长欧阳代霞冒充法轮功学员,一起乘飞机到新疆洗脑班,传播转化的歪理邪说,误导新疆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破坏佛法。

洗脑班还接受在监狱没有转化而刑期期满的法轮功学员,如,熊继伟、饶旭明,610把这一的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洗脑班强制洗脑。

随着时间的推移,洗脑班的主要负责人、狱警、“犹大”等人员有所变动,迫害手段也有所变化。但是,其迫害手段更阴毒和狡诈。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洗脑班主要负责人及狱警:杨永良、黄兆林、刘治国、李国庆、张幸福、江成方、毕慧琼、田明、何伟、刘琼、彭刚、喻春华、毕鹤梅。还有“护卫队”队长刘克兵。“犹大”主要是:彭春兰、季同力、刘海鸥、杨慧珍、纪芝华、岳雷、张鹏、李宝芝、王建钢、何青、别传文、陈梅芳、柯昌芬,等等。二零零四年以后,人员有所变动。洗脑班主要负责人及狱警是:杨永良、黄兆林、杨松、刘治国、李国庆、刘勇军、江成方、龚健、何伟、江黎丽、刘成、蔡正英、孙莉、刘琼、别小霞、彭刚、喻春华、毕鹤梅、徐红梅、刘克兵。“犹大”主要是:丁星樵、刘立安、杨慧珍、李青霞、鲍爱华、尹双平、王宏发、高燕、张凤琴、吴炎敏、肖杨荣,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的有孝感市县、咸宁市县、武汉市、黄冈、宜昌、鄂州、恩施、黄石的。不仅接纳社会上的,还有到期刚从监狱放出的法轮功学员,具体数字无法统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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