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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当庭为妻子辩护 公诉人和法官无言以对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上午九点三十至十一点三十五分,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刑庭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张兴凤、蔡兴碧。

张兴凤、蔡兴碧是因为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给跟踪的便衣发了个翻墙软件,希望他们了解真相,却被旌阳区治安队长文一飞等非法抓捕、抄家。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被构陷到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四月被检察院构陷到法院。历时近十一个月。

这次的公诉人是李海、主审法官是杜立。在法庭上,公诉人李海按惯例列出所谓证据及在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中抢走的物品,按刑法三百条陷害法轮功学员……

北京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首先让公诉人拿出法轮功是××的法律依据,公诉人拿不出。律师并指出公诉方的所有证据都是非法抄家得来的,说公安抄家身着便装、既没有亮搜查证,也没有出示立案决定书,更没有叫在场的家人签字,所搜出的资料也是合法的。我的当事人应该当庭无罪释放。

蔡兴碧的丈夫也上庭为妻子做了无罪辩护:“蔡兴碧曾患严重类风湿、骨骼变形手不能握筷子,生活不能自理,医生说全世界的医院都医不好,同时患有乳腺癌。他说,我是二重货车司机,长年在外跑车,心里提心吊胆,父亲八十多需要照顾、女儿在上小学也需要照管,妻子不能自理,就在这时,妻子遇上法轮功,她学法、炼功很快身体好了。

她健康后,就帮助照看年迈的父亲,和上学的女儿,帮我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我父亲临终说:‘你一定要对得起蔡兴碧这个孝顺的儿媳妇,我宁可不要你这个儿子,都要认这个儿媳妇。’

法轮功使她身体变好了,又能这样的孝顺老人,我能说法轮功是××吗?如果我也跟着说法轮功是××,我就是‘哈儿’傻子。”

听完辩护律师和家属的辩护,公诉人和法官无言以对,宣布休庭。叫家属八月六日下午听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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