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综合报道)滦平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南邻北京,隶属于承德市,下辖20个乡镇,人口32万。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滦平县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残酷的迫害:绑架、非法关押、勒索、强制洗脑、非法判刑、非法劳教;殴打、长时间吊铐、用电棍电女学员的乳房与下身、灌白酒、长时间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等。
初步统计,滦平县法轮功学员至少有5人被非法判刑,19人被非法劳教,多人被绑架、关押、勒索,更多迫害有待进一步曝光。
一、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1、高淑珍被非法判刑九年
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高淑珍带着两个女儿去北京说明法轮功真相,被滦平县公安局绑架,警察向其丈夫勒索4000块钱后才放人,不久高淑珍又被绑架到洗脑班。
2008年奥运会前夕,高淑珍在外打工,乡、派出所、县妇联派人到高淑珍家,让家人把她找回来,并威胁说不回来就把她抓回来,家人只好把她找回。
2009年8月,高淑珍在北京密云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九年。
2、金朝路被非法判刑七年
2001年7月,金朝路被绑架,后被判七年徒刑,非法关进唐山冀东监狱迫害。
3、滦平县民政局李桂兰被非法判三年(缓刑)
1998年,李桂兰因意外事故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不久丈夫因车祸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她万念俱灰。
炼法轮功后,逐渐恢复了精力和体力,心灵的痛苦逐渐消除,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桂兰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
2000年10月30日,李桂兰在单位上班时被带到公安局,非法拘留两天,勒索一千七百五十元。 2000年12月30日(腊月初六),李桂兰被非法拘留了一个多月,过完年交了五千元,写了“不炼功保证书”才被放回。
2001年7月4日早晨,滦平县国保大队队长徐延臣、副队长马海东、陈立民、刘志伟(女)去李桂兰家绑架她,她不给开门,他们就从楼窗户闯进她家。徐延臣、陈立民就狠狠打她耳光,致使她当时耳朵就聋了,几个人象土匪一样翻箱倒柜,还到单位乱翻。
徐延臣、马海东、张大军、张洪等用流氓手段扒她上衣电乳房、电乳头,还给她灌酒,给她坐“喷气式”,她被夹在张大军的裤裆蹲着,其他人拿电棍电,他们还拽着手铐将她在床上床下猛拖,当时手腕就肿起来很高。
后来,她跟检察院的卢秀云、焦占英、法院的王院长说了警察刑讯逼供、用流氓手段侮辱她的情况,没人理她。
非法拘留了六个多月后,李桂兰被判三年缓刑。
2002年中共十六大前夕,李桂兰又被绑架到了洗脑班。
4、丁承国被非法判刑
2005年10月,丁承国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非法关进唐山冀东监狱迫害。
5、王锐被非法判刑三年
2017年3月30日中午,王锐在小区贴真相时,被滦平县国保大队候伟等人绑架并抄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被绑架、勒索、非法劳教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1、滦平镇庄头营村吴国平被绑架、勒索
2000年11月2日,滦平县国保大队姜学勇和姓曹的警察闯入吴国平家,绑架了他,非法拘留了十三天,勒索二千一百三十元。家人为救他,前后共花费四千五百多元。
2、郑琴铃被绑架、勒索
2004年11月3日,郑琴铃在商场门口被滦平县国保大队队长姜学勇、马海东二人绑架,非法审讯四个多小时后,送入看守所非法拘留。
姜学勇及马海东放出风来说:只要家属拿出五千元钱,就可以放郑琴铃。郑琴铃的两个女儿听到消息后,赶紧东拼西凑借了五千元钱交给了姜学勇,又花几百元钱请姜学勇、马海东等七八个人吃顿饭,就这样被非法拘留第十天,奄奄一息的郑琴铃才回家。
3、赵景旺被非法关押
赵景旺在公安系统工作,由于没写“先进性”的材料受迫害,被调到乡下派出所,后又被非法关押,不法人员还从他家抄走了一些光盘和真相材料。
4、金秀慧、关金刚、陈小萍被绑架
2005年10月1日晚,金秀慧与关金刚、陈小萍夫妇开车去发放真相资料,被滦平镇派出所绑架,关金刚家被抄。
5、2005年10月,丁建新被绑架。
6、派出所的警察到孙杏坤家骚扰
2005年正月初四,派出所的警察到孙杏坤家骚扰。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只说是镇派出所的,在他家各屋看了看,最后在门厅箱上乱翻起来,没有找到什么东西,孙杏坤七十多岁的岳母由于受到惊吓血压增高。
7、郑海涛非法劳教2年
2007年2月5 日,郑海涛开出租车拉乘客到北京通州区办事,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劳教2年,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辽宁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8、孙艳华被非法劳教1年半
2007年9月30日下午,滦平县国保大队队长姜学勇、张勇等人闯入孙艳华的商店绑架她,给她戴上背铐,10月初,孙艳华被送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半。
9、2008滦平县八名法轮功学员途经滦平县的巴克什营检查站时,因为查出是炼法轮功的,不容分说就绑架。
10、马营子乡迫害法轮功学员
马营子乡副书记陈博武、派出所、司法所所长吕长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要求村干部布置监视、举报法轮功学员,他们还到法轮功学员家里进行威胁、恐吓。
2008奥运会前夕,马营子派出所挨个找以前炼过法轮功的人,让写“保证书”。
2008年11月23日,王海燕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被马营子乡派出所朱瑞富(音)等人绑架到国保大队。
2010年7月,马营子乡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承德“610”的洗脑班。
11、刘亚芳、张桂芹被绑架
2015年6月21日晚,刘亚芳被滦平县国保大队绑架,第二天,张桂芹在家中被绑架。
三、三名法轮功学员自述受迫害经历
1、一位家庭妇女遭受的迫害
我是一名家庭妇女,以前是个病包,有心脏病、间歇性偷停、风湿病、颈椎病、肺结核等等,整天吃药,身体没有一块好地方,没有一天好受的时候,我一度的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炼法轮功后,我身上所有疾病渐渐的都离我远去,任何难受的感觉都没有了,我尝到了没有病的滋味。我从心里感谢李老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2001年的6月14日晚,滦平县国保大队的徐延臣,马海东,张宏,张大军等人闯到我家,像土匪一样乱翻一气,然后把我带走,说到派出所问点事,一会儿就回来,却把我送进了滦平县看守所。他们还跟家里人要400元车费。(当时床边褥子底下放的300元钱,在他们翻完之后也没有了。)
因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徐延臣就满嘴脏话、下流话侮辱我,我不理他,他就用电棍电我的眼睛、脸、嘴、身上和乳房等部位,还把电棍往我嘴里狠劲的捅,一边电一边咬牙切齿的说:“我让你还炼,让你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我就没法治你吗?”“你去卖淫都不管你,就是不能让你们炼法轮功,今天我不信治不了你。”
徐延臣用电棍连电带捅,致使我满嘴的牙都活动了,门牙掉了一颗,不敢吃东西。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半月时间,交了5000元钱。
2、修大法肝癌自愈 遭迫害信念弥坚
我原来身患10多种疾病,最严重的是肝癌、双肾功能衰竭。从1976年至1997年二十一年间不断增加新病,二十多年里我去过天津、北京、承德、滦平多家医院治疗,也记不清花了多少医药费。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的各种疾病一扫而光,几年来从未花过一分钱买药,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就象返到青年时一样,如果不修炼法轮大法,就没有今天的我!
1999年“7·20”开始,我县公安局、派出所、镇政府、街道的一些人来我家说:以后不要炼法轮功了。我跟他们讲理说:“我身上多种疾病都是要命的病,医院都说不治之症,我通过炼功都好了,《转法轮》书上写的是让人做好人,有什么不好,我就是炼定了!”
由于我的态度坚决,公安局、610把我当作了重点人物,三天两头到我家骚扰。
1999年9月9日晚八点,滦平县国保大队的恶警姜学勇、刘志伟(女)闯进我家,不由分说把我抓到国保大队,后又把我带到招待所,他们让我坐在木凳子上,由组织部、纪检委、妇联、经贸局、公安局、我单位的人对我进行24小时的车轮战,像对待犯人一样审问我,不让我睡觉。
我跟他们讲我的绝症是炼法轮功炼好的;炼法轮功的都是按照我们师父要求的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他们一看从我这里问不出他们想要的东西,就通知我家里人把我接回去了。但是时间不长,我又被带到了公安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2000年11月13日,我与同修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后,派出所张宏等人把我们押回来,我们五个人被非法劳教,到劳教所那检查身体时,说我是高血压他们不收,就又把我拉回县看守所,继续关押至2001年3月24日放回家。
2001年7月4日夜间一点左右,孟庆明、张宝金、张士伟(女)闯进我家,进屋后不由分说就把我双手给铐上了,然后把我们家衣柜、箱子、床、写字台、屋里、屋外翻遍了,东西丢得满地都是,把我女儿上学用的英语带子、毕业论文讲演带子,电话卡等都抄走,在我家搜查了三个小时,四点把我带到看守所,把我铐在审讯室的凳子上,用锁把钢筋板锁在我身上,令我无法直腰。他们问我跟谁联系,我不答话。他们又把我吊在窗户栏杆上。
那几天他们抓了14人,负责抓人的是国保队长徐延臣、副队长马海东。这些警察真是邪恶至极,用电棍往学员的身上电,往女学员身体最敏感处电,撬开嘴往里灌酒,48小时不让喝水,不让解手,尿在裤子里,还往身上泼冷水,我们被吊在钢筋上48小时,放下时,我们都不会走路了。
这次在看守所里我又被非法关押35天,绝食13天后才放。出来后公安局、国保、派出所、镇政府、610、街道等一到敏感日就来我家骚扰,还告诉我:不能在街上和人说话,不能串连、不能出远门,出门就得向派出所报告请假。
3、一家三口受迫害
我们全家三口都是法轮功学员,自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以来,全家人身体健康,我们夫妻俩上敬父母,下教儿女,夫妻和睦。无论是老街坊还是家属楼的新邻居都是有目共睹的,可称做年轻夫妇中幸福的一对。这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却从2000年12月24日起遭受了种种迫害。
2000年12月24日,县国保大队队长姜学勇、警察高永洁到我家以了解法轮功情况为由要带我走,我据理力争,他们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硬将我抓走,用手铐将我铐在向阳旅馆的床上一天一夜后释放,没有任何说法。
2000年12月30日晚9时许,酒气冲天的高永洁和毛××及另一名女警察骗开家门,谎称领导找谈话,把我们一家三口骗至看守所,非法拘留,晚上强迫将小孩送友人家中。我爱人被迫交了3000元,在年前被释放,但不给开任何收据。
过完年,我违心地写了“保证书”,交5000元才放,与我们同时被抓的还有14人,县电视台造谣说我们要进京滋事,在巴克什营、承德等地被抓获。
回家后,滦平镇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的张福德、镇派出所张洪等人还是频频到家中扰乱我的正常生活,还要求我们进 “转化班”,我被迫离家出走,他们恼羞成怒,竟采取了土匪加流氓式的手段抓走了我爱人。
四、相关责任人
1、高松林, 1999年至2002年任滦平县委副书记,多次对本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他的安排下,公安、民政、教体、税务、街道、乡镇等系统的相关人员凶恶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抄家、抓人、罚款、办洗脑班、判劳教、判刑。
2、刘宝起,原滦平县公安局局长。其在4.25、7.20直接部署指挥到北京抓人、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2000年新年,滦平县公安局恶警把20多名法轮功学员抓捕入监;2001年6、7月份又将大批法轮功学员抓捕,并进行灭绝人性的拷打、电击、吊铐、逼供,经其指挥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有4名被判刑,19人送劳教,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罚款。
3、蔡景全,滦平县610头子,公安局副局长。多次办洗脑班,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对法轮功学员百般勒索钱财,使用各种手段威逼法轮功学员写“四书”,向法轮功学员单位及所在地发号施令,布置盯梢、蹲坑等。
4、姜学勇,滦平县国保大队长。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绑架、逼供、拘留、抄家。经该人绑架拘留、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几十人,每人都被其罚款,有的弟子被罚多次。其曾在天安门广场执勤抓捕过法轮功学员。
5、徐延臣,2001年至2003年任滦平县国保大队长。采用盯梢、蹲坑、监控电话等手段抓捕法轮功学员,2001年6月,其刑讯逼供、秘密将两名法轮功学员押往外地,不给家属音信。2001年7月,其将13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入狱,灭绝人性的折磨,长时间吊铐,不让吃喝,不让大小便,整天整夜用刑,多根电棍电女学员的乳房、嘴、下身,2003年非典期间又组织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等。
6、马海东,滦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其一直从事抓捕打罚法轮功学员的勾当,特别是2001年6、7月间,其伙同恶警徐延臣组织率领恶警绑架抓捕法轮功学员,17人被刑讯逼供,侮辱女学员,4人被判刑,4人被非法劳教,交罚款代替劳教。
7、张洪,原滦平镇派出所指导员。其经常利用偷鸡摸狗的手段,跳墙进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家、绑架,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毒打、吊打、电棍电女学员的乳房、下身、灌白酒等。
8、张福德,原滦平镇政法委书记、610头子,其疯狂参与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罚款、勒索,多次组织洗脑班。
9、邢玉民,原看守所所长,梁爱琴(女),朱铁流,陈利民,扬子峰,李向来,孟庆明,王久高,尹树祥,这些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很残忍,抄家、绑架、刑讯逼供、吊打、不让喝水、不让大小便、侮辱女法轮功学员,以打人取乐。
10、其他:赵坤,滦平公安局长;尹玉兰,610副头目;柴广利,滦平公安局工会主席;刘志伟,女,滦平国保大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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