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胶南办事处象沟头村法轮功学员卢凤花,女,五十五岁。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被胶南派出所警察抓捕,六日被送青岛第二看守所羁押,六月十九日被胶南检察院非法批捕。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九年的迫害中,卢凤花曾被冤判八年,如今再陷囹圄。
被迫害过程
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上午十一点四十分左右,卢凤花刚把包好的粽子煮上,听到有人敲门,从猫眼看到一个穿黑衣服的人,就询问,来人说是胶南派出所的,来看看她。
卢凤花说,我很好不用看。来人又再三让她开门。卢凤花本着对谁都善待的心,把门打开。
结果一下拥进十几个人,都穿便衣,一人手里摇晃了一下证件,没有出示搜查证。
这些人直接闯进卧室,一人说看有没有光盘。随后几间屋全部进行搜查,全部家具都翻看,包括冰箱都翻了。一铁橱柜硬给撬开,抄出法轮大法书籍四十几本,还有法轮功师父法像、法轮挂图、七八个护身符、电脑一台(后其丈夫多次追要,二十几天后送回)。
卢凤花的丈夫回家看到银行卡都扔在炕上,锅里煮的粽子还半生。
警察抄完家,所有物品没有让卢凤花清点,也没有列出清单,就将卢凤花绑架到胶南派出所(二零一六年成立)。
警察审问书哪里来的,发没发资料,卢凤花一概不配合。
派出所让后来赶到的卢凤花的丈夫在一张拘留书上签字,她丈夫看到拘留书没有日期,就拒签,被一警察强制关在屋内数小时,最后趁上厕所之机走脱回家。
卢凤花一直被审问到五日晚上, 六月六日上午被劫持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关押(胶南派出所给出的拘留通知书日期是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十二时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十二时止)。
六月十九日卢凤花被青岛公安局黄岛分局非法批捕。
据后来律师会见说,卢凤花曾质问检察院批捕科前来的人,她炼法轮功有什么错?来人满面赤红,哑口无言。
律师到胶南派出了解情况
七月十七日上午九时,北京张律师前往胶南派出所了解卢凤花被绑架情况。接待他的是派出所副所长蔡超,三十多岁,是卢凤花案子的负责人,六月四日直接到卢凤花家中参与绑架、抄家。参与的还有副所长藤召林。
张律师告知蔡超,卢凤花已经委托他介入这个案子,并询问抓人的原因。看到派出所墙上张贴的公安部的有关条文,张律师指着条文说,这十四条里根本没有法轮功,所以我的当事人根本没有违法,你们必须放人。现在是口头要求,回去会写一份正式书面材料递交。
过程中蔡超态度比较好,没有刁难律师,并说案子还在他手里,会在程序的二个月时间递交检察院,也答应律师提出的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要求。
律师普东看守所会见卢凤花
上午十一点左右,律师赶到普东看守所会见了卢凤花。律师了解了卢凤花被绑架的详细经过。
在派出所,卢凤花被询问,周围的光盘是不是她发的,附近宣传栏里污蔑法轮功的宣传图片是不是她抠的。
胶南派出所有备而来,十几个人直接闯入家中抄家,却没有象他们预期的那样抄到法轮功真相光盘,但还是绑架卢了凤花。
曾被冤判八年 在监狱遭酷刑迫害
卢凤花在二零零一年因张贴法轮功标语被本村主任郭加信恶意举报,导致卢凤花被隐珠镇派出所绑架,并于当年皇历八月被枉法判八年重刑,关押在济南女子监狱。
家中还有未成年的两个孩子,大的十四岁、小的六七岁左右。卢凤花的婆婆整日以泪洗面,盼望儿媳早日回来
在济南女子监狱二监区卢凤花曾遭酷刑迫害。监区长高莹是迫害几名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负责人,常用手段强制“转化”,关禁闭、电击、拳打脚踢、不让睡觉、冷冻、罚蹲,还不让洗漱等等。
一次卢凤花炼功,狱警指使杀人犯姚怀芳打她,把她的被子扔在走廊上,她被迫撞墙,血流一地,狱方不但不给在医院治疗,高莹、赵飞燕、孙晓丽等人把她关禁闭,强迫她写放弃修炼的“三书”。
还有一次夜里一点~三点,狱警指使犯人李清美、张宏利、李保英、于媛媛四人拿着板凳棍子,关上宿舍门对卢凤花暴打了一个半小时,都是朝着致命的地方打。致使卢凤花脚筋受伤,脚很长时间无法行走,全身多处青块,特别是背上一大片的青块,惨不忍睹。
目前,卢凤花已委托律师对迫害责任人蔡超、腾召林的违法行为提起控告。
迫害主要责任人
胶南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大珠山中路远东大厦楼下
邮编:266431
电话:0532——555-86514
所长:唐玉升
副所长:蔡超(案子主要负责人)
副所长:藤召林(参与绑架、抄家)
青岛公安局黄岛分局 地址黄岛区灵山湾路57号 邮编266400
刘同章 党委书记/局长 55586001 13905422398
赵光启 党委副书记/政委 55586002 13853292288
55586666
张杰录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55586003 55586888 13806428555
潘月光 党委委员/副局长55586006 18661670823
55586555 18953280823
卢清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18106393796
张玉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55586009
55586677 13963972608
翟贵福 党委委员/副局长 55586005 13589360999
18106393699
刘润诗 党委委员/副局长 55586016 13969687856
指挥中心主任
辛保华 党委委员 85165979 13964270968
夏平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55586009 13869870168
55586677 18106393639
崔志明 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55586636 13969839997
18953279701
赵庆胜 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队长 55586201 13793273388
黄岛区检察院:办电:830112331.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香江路715号
门洪训(检察长、党组书记)83012301、18866393777。
董宏耀(副检察长)83012377、13969785358。
庄桂端(副检察长)83012877、13608971677。
杨翠华(副检察长)83012366 、13808961692。
辛建刚(副检察长)83012811、13646396769。
厉红根(副检察长)83012398、15806501081。
栾兆津(副检察长)83012302、15165202279。
于永伟(副检察长)83012862、13780655699。
齐玉华(办公室主任)83012300、1506422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