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12日】
2002年7月30日
(姓名地址略)
尊敬的先生:
感谢您就中国的情况给我写信。我也对近期发生的镇压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而担忧。
中国有着可悲的人权纪录。对那些追随自己信仰的人们的迫害继续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法轮功学员行使和平表达及和平集会的权利,却被指控为试图推翻XX党政府,实属荒谬。
我长时间以来一直反对XX党中国的践踏人权的活动,而最近对法轮功成员的镇压是另一种不道德的行径。
您或许知道,参议院在1999年11月19日通过了217号决议。该决议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
1.释放所有良心犯,立即停止对那些行使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等合法权利的中国公民施以骚扰性拘留、体罚和监禁;
2.撤销和修改限制那些自由的法律和法令,迅速批准和实施《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此来证明他们愿意遵循国际公认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准则。
请您放心,我将继续密切注视目前的悲惨状况。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致以最真诚的问候。
诚挚地,
(签名)
洁西·荷尔姆斯 (Jesse Helms)
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