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12日】2002年10月10日
尊敬的总统先生:
我代表周雪菲向您呈上此函。周雪菲是法轮功学员,乔治亚州居民吕朝晖先生的妻子,因为她的宗教信仰和活动在中国遭到[江氏集团的]监禁。
周雪菲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中国[江氏]政府逮捕。据我了解,她首先在深圳的福田监狱里被关了两个月,然后转移到位于三水市的广东省妇女劳教所。据来自中国的消息,周雪菲受到残酷折磨并被迫长时间地工作,并据她的家人说,她严重营养不良,几乎失明。很显然,当局不断地拒绝她的家人让她保外就医治疗眼睛的要求。
据美国国会的中国事务执行委员会最近发布的2002年年度报告,中国[江氏]政府继续镇压法轮功运动,逮捕或拘留了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他们修炼法轮功。报告还指出“自1999年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大量的,可能是成千上百的法轮功学员死于警察监禁期。”
您于2002年2月访问北京的清华大学时说,“宗教自由不应让人惧怕。它应该受到欢迎。”我感谢您能够在中国为宗教自由而大胆直言,并希望您能在不久与中国国家主席江XX会谈时提出周雪菲被监禁一事。谢谢您关注周雪菲的困境,同时也谢谢您能为她提供任何的帮助。
尊敬地,
麦克斯-克里兰(Max Cleland)
美国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