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4月18日】
2002年4月9日
亲爱的X女士,
我感谢您的周全考虑,邀请我在你们2002年4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遗憾的是由于我事先已安排了其它事务,所以无法出席。
如你所知,2月13日我在众议员吉尔曼写的信上签了名,以敦促布什总统在他访问中国时帮助解决有关法轮功学员的人权问题。
中国(江泽民集团)对这些行使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人们的虐待是严重的不道德行为,应该受到全世界的谴责。信仰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应该受到保护。我坚决支持和捍卫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让我们肩并肩站在一起,共同制止这场迫害与不公正的行为。
因不能前去参加你们的会议,我再一次真诚地向你们表示抱歉。我衷心祝愿你们的新闻发布会与和平请愿圆满成功。
您真诚的,
(签名)
约翰.路易斯 (John Lewis)
众议员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9/21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