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4月26日】2002年4月22日,美国伊利诺州厄尔巴纳市议员联名写信要求江氏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内容译文如下。
我们是美国伊利诺州厄尔巴纳(Urbana)市的居民,在此写信给你,要求你停止对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政府禁止法轮功修炼者实践他们的信仰的政策违反了中国自己的宪法,也违反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世界人权宣言”。
我们特别关注有关几个美国永久居民和美国公民被监禁,折磨,和由于修炼法轮功而被任意拘留的报道。我们也同我们国家的许多人一样认为任何人都不应该由于其宗教信仰和活动而受到迫害。
我们和各地有良知的人们一起要求中国(江泽民)政府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市议员:
米尔顿.奥托(Milton Otto)
露斯.怀曼(Ruth E. Wyman)
劳拉.休斯(Laura E. Huth)
詹姆斯.海斯(James H. Hayes, Jr.)
依沙.帕特(Esther Patt)
丹尼尔.奇诺韦斯(Danielle Chynoweth)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7/21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