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建三江农垦法院人员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陷害无辜的李莲荣,于五月十七日非法庭审老人。
虽然公诉人孙晓波被李莲荣的辩护律师辩驳得无言以对,主审法官张雪峰对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也无异议,但法院在六月底对李莲荣的宣判中,还是冤判李莲荣有期徒刑三年。
建三江管理局红卫农场法轮功学员李莲荣,一九五三年出生。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被建三江红卫农场公安分局警察在建三江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指使下,绑架抄家,家中的法轮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被抢走。
从公安所谓“侦查”阶段、检察院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李莲荣的亲属就聘请律师为她辩护。
李莲荣的律师根据充分的事实和现有法律规定及生效规范性文件证实李莲荣是无罪的。律师的法律意见书一再重申,刑法三百条不适用法轮功学员;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对李莲荣立案起诉、审判定罪才是真正地严重地破坏中国的法律实施,才是真正的犯罪。
律师敦请侦查机关立即撤销案件。检察院撤诉,法院退卷。但是建三江参与迫害李莲荣的公检法人员,却以“这是我的工作,不干我就得回家”、“不能只看法律,还要看政治”等荒谬理由,不惜制造冤假错案,继续陷害李莲荣李莲荣。
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开始,建三江当局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建立了罪恶累累的青龙山洗脑班,打断为法轮功辩护的四位律师二十四根肋骨,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建三江事件。
至现在已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建三江当局诬判;三十多人被非法劳教,大量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参与迫害李莲荣的责任人: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局长刘国锋18724281777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国保大队 冯平13351649978
建三江红卫公安分局局长李玉彬 13903644112
建三江农垦检察院检察长:白柏林15204683456 18345473456
建三江农垦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龙柱(主管起诉)13329558505
建三江农垦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孙晓波(公诉人)13329552880
建三江农垦法院院长,张义军13512606008
建三江农垦副法院院长:李清(主管刑事审判)13329549007
建三江农垦法院主审法官:张雪峰1394648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