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15日】(2002年8月27日)
我赞成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CBSC)8月16日的裁决。该裁决反对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
城市电视播出一则被裁决小组称为“对法轮功歧视性攻击”的新闻。这则新闻是专门用以诽谤法轮功的耸人听闻的宣传。这个裁决说明加拿大的广播电视公司必须尊重法律。
这个新闻片断是中国官办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并曾在加拿大播放过。它形象地描绘了一个发生在北京的残酷的谋杀场景。血淋淋的犯罪现场被反复播出,违背了对广播电视公司的要求,即要运用适当的编辑判断力。
中国(江氏)政府通过把这个谋杀案嫁祸于法轮功来加剧它在中国对宗教自由的迫害运动。
我将继续支持在加拿大受到诽谤和骚扰的法轮功学员,继续支持那些在中国遭到殴打和杀害的法轮功修炼者。
真诚地,
罗伯-安德斯
代表西卡尔加里选区的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