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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种吊刑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百种酷刑)

六、各种吊刑

恶警将学员“倒挂”使人血液倒控。

有时恶警用此刑折磨被野蛮灌食后的法轮功学员,如指使牢头狱霸对失禁要拉肚子的学员强制不让上厕所并将人倒挂在牢房铁门上折磨以取乐。

还有“吊背铐”,此酷刑极其残忍,长时间吊铐后会导致双臂残废。遭受此刑的同时,学员还常遭到棍、棒、皮鞭的拷打。河南省南阳市恶警2001年2月1日将山东菏泽学员王怀英用“吊大秤”的酷刑折磨致死。

有的还将学员吊在树上,白天、晚上都用各种姿势吊着人。张家口市宣化县学员朱有荣被吊几天几夜后死在劳教所。

还有残忍的“门框悬吊”,几个恶警将学员抱起,让其踩在凳子上吊好,然后突然抽去凳子,为了不让学员发出惨叫声,事先用脏东西塞住嘴巴。有的把学员铐吊在铁丝上,并让吸毒犯来回拉动取乐数小时。

“上绳”是逼供和迫使人屈服的酷刑之一。此刑是将很细的尼龙绳用力套住学员的脖子,然后再把两只胳膊一道一道的勒紧,一只胳膊用力往后背,另一只手从肩上往后背,绑在一起用木棒和啤酒瓶用力挤压,绳子陷进肉中,时间长了胳膊都能残废。绳子有时还打上刺,用力捆缚时使绳子紧紧勒进肉里,使人痛苦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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