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4月27日】以下为加拿大外交部长比尔.格兰姆先生2002年4月15日致加拿大国会议员杰瑞.皮卡德的信:
亲爱的同事:
谢谢你2002年1月16日的来信,信中附寄了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李迅和格莱丝.沃伦萨克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馆12月28日在馆内举办新年展览之事发送的电子邮件复印件。
当我还是外交事务和国际贸易常务委员会的主席时,我见过一些事件发生时在场的中国人。我同意你的意见,必须明确提出我们的关注。据我所知,12月28日的事件已向警方备案,警察正在调查中。另外,部门官员已向中国使馆转达了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的关注。
在与中国高层领导人的会见及与中国官员的例行对话中,加拿大一再强调了众多加拿大人对法轮功学员遭受虐待情况的关注。
克雷蒂安总理2001年2月率加拿大代表团访问中国期间强烈提及人权问题,并在2001年10月访问上海期间再次提出加拿大对人权的关注。在近期与中国外交部长的一次会见中,曼利部长(前任外交部长)提出了加拿大对中国人权的持续关注,其中就包括精神实践的自由权利问题。在2001年1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访问加拿大及2001年12月加拿大外交部副部长访问中国期间也提出了人权问题。
请放心,我们将继续向中国当局表明我们的意见。
诚挚地,
(签名)
外交部部长比尔.格兰姆(Bill Grah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