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各种铐刑
“压床板”:此酷刑极残忍。恶徒把学员的脚和腿紧紧地捆绑起来,还将两只胳膊捆到背后,再把脖子和腿紧紧地捆在一起,使人几乎窒息,然后塞到床底下,并在床板上坐上人,使劲往下压人的背,使人骨头几近断裂。长时间遭此刑,会致人严重伤残。
“单人铐”:单人双手铐在腹前,有的铐在背后并锁在床脚上、桌子脚上,使学员站不起来、坐不直、睡不下。
2001年重庆学员邱翠香被吊铐一直持续119天。后来,邱翠香获释出狱后,到重庆第三军医院检查,发现腰脊椎已经压缩弯曲裂断。
“燕儿飞”:人的双脚被分别铐在病床下端的左右,为了让人双臂没有活动余量,故意将左右手以伸展的极限位置左上右下(或左下右上)的铐上,以达到不让人动的目地。法轮功学员经常被这样铐在床上长达一周或数周,甚至长达四个月。这样的刑罚使人只能长时间保持变形而固定的姿势,无法改变一点姿式,更不用说翻身了,大小便无法自理。长此以往会产生严重的肌肉损伤,精神烦躁,疥疮湿疹,极难忍受。
见过此刑的人,无不为其残忍程度而震惊。
恶警将法轮功学员两人背靠背、双手双铐交叉锁锁在一起,一人打盹儿弄动手铐就会嵌进肉里。
“苏秦背剑”,把人一只手从肩上拉向后背,另一只手从腋下向上拉向后背铐一起,恶警还不时拉起手铐让学员快速转转动,并猛力上提手铐痛到学员休克为止。一北京学员被手铐夹断手筋生命垂危。
“穿针”是把人的双脚被戴上重型脚镣并锁定在固定的地钩上不让人动,然后以双手搂抱过一条大腿后再铐上死铐(一种间隙极小的手铐)。这样的刑罚使人只能长时间保持佝偻的姿势,生活无法自理。时间一长会产生严重的肌肉劳损,手脚浮肿,失眠烦燥,精神异常,极其难忍。
凡受过此刑的人,无不闻之生畏。这是在目前中国大陆的公安、司法系统中主要用于已被判死刑的犯人的酷刑。然而邪恶的中共却将此酷刑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长期折磨他们以达到令其放弃信仰的邪恶目地。
另外,还有恶警把学员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你起来,最后就是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称之为“超时床上铐”。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也是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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