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月14日】
亲爱的外交部长:
驻渥太华的中国大使馆人员以及驻卡加利的中国领事馆人员的活动使我深感忧虑。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外交条例,甚至构成了袭击和骚扰。我恳求您关注以下几个事件,并惩戒那些已经触犯了加拿大法律的人员。
2000年2月,我应邀到众议院西区的200号房间参加国会议员苏菲·梁(Sophie Leung)主持的中国新年迎春会。我赴会时身穿印有西藏自由和要求停止镇压法轮大法学员字样的衣服。中领馆的官员因为我衣服上的这些标语竟然在众议院内对我进行了人身侵犯,他们还试图偷走一位当场拍摄下袭击镜头的加拿大摄影记者的照相机。
我听说卡加利的一名商人因为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而成为被骚扰的目标。中领馆曾经威胁他的经济伙伴和他在中国的家人。中领馆还不断地散播宣传材料,煽动对卡加利法轮功学员的仇恨。
最近发生的中国大使馆人员殴打渥太华学生的事件绝不能不了了之。这位学生在应邀出席一次聚会时因拍摄照片而遭到从头到脚的暴力殴打。我知道警方正在调查此事,可是对中国大使馆人员的所作所为必须更大程度地予以处理。我们国家的来访者必须遵守我们国家的法律,绝不允许他们藐视我国的法律。
您在12月3日对OSCE的演讲中曾亲口说过:“…这场使我们的地球走向更开放,更宽容,更包容,同时也更安全,更和平,更尊重法治的斗争,已成为全球的首要问题。在这场斗争中,任何个人,任何国家,任何国际组织都不能够选择中立。”我想恳求您信守您的诺言,取消那些不尊重加拿大法治原则的使领馆人员的外交特权,并以加拿大拒绝派团参加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为警告。此时此刻我们不能选择中立。我恭候您的回信。
真诚的,
罗伯·安德斯,国会议员(Rob Anders, MP)
卡加利西区(Calgary West)
200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