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9月7日】尊敬的总理先生,
我将籍以此信向您表达我对江泽民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关注。江泽民发出指令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在过去的两年里,江泽民政府系统地执行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的残酷的国家恐怖主义政策。
今天,我写此信力请您向中国当局表明立场,让他们知道他们必须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学员。中国当局的行为显然是不能被接受的,必须采取一些行动来立即停止对这些无辜人的迫害。作为一个和平的国家,我们有责任为个人的权力─ ─如修炼法轮功的权力─ ─挺身而出。
谢谢。
诚挚的,
国会议员 某某 (姓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