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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议员发表声明呼吁释放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1年6月9日】加拿大国会议员考特勒谴责在中国升级的“将无辜定为有罪”,表现在对中国和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的逮捕及监禁:

最近国内外的听证会和文件证据显示,中国违反人权的状况已经恶化–一个升级的“将无辜定为有罪”,特别表现在对法轮功权利的侵犯。它们包括:

1.只因为法轮功学员拥护真善忍价值而对法轮功精神运动本身的定罪,违反了他们基本的自由权利:良心和信仰的自由、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及言论和信息的自由。

2.只因法轮功学员履行在中国和国际法律保障下的权利而对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进行逮捕、拘留、毒打和监禁。

3.最近的国际特赦组织报告指出,尽管中国已经认可了反酷刑协议书,酷刑的政策和执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禁中是常见的。

4.自从苏维埃古拉格黑暗时代之后未曾有过的大规模出自政治目的的精神摧残。

5.特别是与加拿大人有关的“将无辜定为有罪”,包括:

*逮捕、拘留、毒打和监禁加拿大公民李进宇的丈夫林慎立。林慎立已在中国劳教所中经受了长达18个月的折磨;

*监禁林鸣立(林慎立的弟弟),他刚被劳教2年(见李进宇给考特勒教授的电子邮件);

*最近对朱颖的逮捕。朱颖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她的丈夫是加拿大公民。她仅仅因为去中国看望病重的妈妈而遭逮捕;

*四个月前,我曾提出,我们已经目睹了中国自天安门事件之后最长久最邪恶的对人权的侵犯,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这些违反事例的实例。

对法轮功的迫害及其持续,是一个侵犯人权的实例–“将无辜定为有罪”。

2001年5月31日于渥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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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加拿大Anjou-Riviere-des-Prairies选区国会议员伊芳张伯纽的声明:

当得知朱颖女士被捕消息时,我感到特别难过。一年多以前,我第一次见到朱女士,当时她与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告诉我法轮功的集体活动和已在中国进行的迫害运动。

接下来,朱女士保持与我的办公室联系,告诉我们在全球范围的发展情况。依照她的请求,我支持了要求释放加拿大公民张教授的行动(他目前已返回加拿大)。

自从第一次见面后的几个月内,我们继续与颖联系,继而传来对她逮捕的消息,特别令人震惊。我由衷地支持帮助她能够获释并重返加拿大的营救运动。我已经就此与外交部长和总理进行了接洽。

200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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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加拿大Burnaby-Douglas选区国会议员,国际人权发言人,加拿大新民主党人斯文德罗宾逊的声明:

当我今天无法和你们在一起时,我和当地的人们,并和全加拿大的人民一起,共同呼吁加拿大政府出面要求立即释放朱颖女士。我们需要立刻并坚决的外交努力来帮助朱颖女士和林慎立先生。

有计划地压制法轮功学员的基本人权不能在无谴责中继续下去。在今年联合国人权会议上联合发起谴责中国议案失利之后,我们的政府必须显示出把改善基本人权的意愿放在与中国外交关系中的利益追求之上。

200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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