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活摘器官”与虐杀
“活摘器官”:二零零六年三月初,中共在苏家屯等至少三十六个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售牟利并焚尸灭迹的恶行相继曝光,据沈阳军区的知情者披露,此种泯灭人性的恶行在二零零零即已开始,广泛发生于各地劳教所、监狱、医院,并于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三年达到高峰。
“拖死”:东北恶警把学员的肩胛骨用铁丝穿住,硬是把人活活拖死了。“烧死”:湖北白果镇把毒打后尚未断气的女学员活活烧死,对围观观的群众当面撒谎说是“自焚”。
“强行火化”:江苏淮安看守所的恶警把三十六岁的学员张正刚毒打到气息奄奄,但尚有心跳和呼吸,就把张强行火化了。
“堕胎死”:烟台女学员怀孕8个月在家中被抓走,强制“转化”,强行堕胎,孩子下来会哭,现生死不明,母亲被劳教。八岁的高京宁被迫害致死;十二岁的小瑞和她十岁的弟弟小怡跟妈妈一起在公园炼功被抓被打,恶警还令姐弟俩趴在地上,用脚踩小孩的双臂,碾动双臂,孩子痛得哇哇大哭。把正在上学的孩子也关进了监狱,理由是“给你妈做个伴”、“劝劝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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